- 索引号20240913-17491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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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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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四举措积极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创业担保贷款是国家采取积极就业政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鼓励创业,充分释放创业促进就业倍增效应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1-5月,全市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4笔,涉及金额2314.7万元,其中: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6户2042.3万元,发放“贷免扶补”28户272.4万元,累计带动就业742人。
为了切实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弥勒市人社局按照“积极稳妥、扎实推进、规范运作”的工作思路,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把创业担保贷款作为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创业的重要措施。不断扩大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优化贷款程序,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实现了创业担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实现动态管理。
一是广泛深入宣传,把政策送上门。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新传媒,建设弥勒人社微信平台,实时更新政策、工作动态。及时给社区、乡镇工作人员印发新的创业担保贷款操作教程和资料本填写规范,统一操作流程;要求贷款经办人定期走街串巷,发放、张贴宣传资料,重点排摸具有创业能力,但缺乏资金的创业者。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把目标落实到底。将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内容。推行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定期通报各乡镇目标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定期与各经办部门、财政局、经办金融机构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部门衔接、基金的到位与使用、抵押放款等问题。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做好基础台账管理工作。加强贷款档案、台账等基础管理工作,把每笔放贷资料都统一建档成册,便于及时查阅每一位创业人员的信息,全面掌握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运行情况,包括累计贷款人数、额度,现在贷款人数、额度、总规模、还款日期一目了然,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持续跟进服务,把工作做圆满。通过做实资料审查、贷前调查和贷后跟踪回访工作,坚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定期由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经办金融机构联合对已申领到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回访,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贷款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并安全运行。近几年来,我市的贷款回收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基本实现“既能开仓放粮,又能粒粒归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