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32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交函〔2017〕49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第196号答复的函
胡云珍等10名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城区公交系统网络的建议》第19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城市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一)出租汽车的基本情况
弥勒市城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始建于1997年。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出租车经营企业7家,出租汽车294辆。分别是红交集团弥勒出租车分公司52辆,弥勒市博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64辆,弥勒万能出租汽车有限公司30辆,弥勒市弛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7辆,弥勒市道路运输服务站21辆,弥勒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20辆,弥勒市农机飞达汽车出租有限公司30辆。车型主要为大众系列的新(老)款桑塔纳轿车、新(老)款捷达轿车。城市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630余人,多数为下岗工人、无业青年、城市居民、复退军人及城区周边失地农民。
(二)出租汽车管理情况
1.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切实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我局持续加强市场运营稽查力度,多次集中开展城市出租汽车治理专项活动,重点对出租车从业人员资质、车辆基础设施设备、拒载、甩客、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等违反《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在稽查过程中,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督促出租车驾驶员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质量。
2.认真抓好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根据出租汽车运营实际,采取常规检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经常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和所属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置信访、投诉案件,切实把维稳工作落到实处。信访是解决群众诉求的平台,也是联系政府和群众的桥梁。我局全体成员,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和谐是第一目标”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维稳工作职责,全力做好信防、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妥善处置各种信访、投诉案件。确保投诉案件小事不出岗,大事不出局。
4.稳步推进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根据国家、省、州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稳步推进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目前,我市已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完成《弥勒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弥勒市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文件制定实施的全部工作。
5.圆满完成城市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调整工作。2017年初,为解决广大出租汽车经营者的运价调整诉求,我市及时启动出租汽车运营价格和计价方式调整工作,稳定推进出租汽车运营调整各项工作的落实。截止6月24日,我局已完成弥勒市城市出租汽车运营价格及计价方式调整全部工作工作,新的运价机制已于6月22日零时执行,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维护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6.制定《弥勒市出租汽车乘客投诉奖励制度》,加强市民监督。《弥勒市出租汽车乘客投诉奖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鼓励了广大市民对出租汽车运营行为监督积极参与,对加强我市出租汽车营运管理,规范出租车行业经营行为,起到积极的作用。
7.严格执行质量信誉考核。根据《城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严格落实质量信誉考核规定,将查处r的对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等违规经营纳入出租汽车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促进经营者自觉提升服务质量。
8.加强执法队伍力量。全力治理城市客运运营环境,加强与公安、城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开展城区后排带座椅的电瓶三轮车、港田车及残疾人代步车等车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市城区非法运营和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基础设置建设
根据全市现有公交线路站牌站点和公交场站及附属设置的现实情况,结合弥勒城市道路建设的实际,对现有站牌站点,协调城建部门进行全面维护,并完善线路标识、标牌,提升公交基础设施基础建设的总体形象。一是加强对已建公交站牌设施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城市公交站台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快解决我市公交站牌设置少,设置不规范,管理差的现状。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将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重新进行规划,将公交站牌站台,特别是始末站、停靠站、线路车次标示牌等公交基础设施的设置作为老城市区道路重建、新建居民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的配套设施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二是结合弥勒城市道路建设的实际,加强与城建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规划建设公交车站台,做好城市新区公共交通站点站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实现城市公交站台建设布局合理。
目前,我市已委托专业设计规划部门,编制《弥勒市公交站台布点规划》,我局已经协助住建部门完成2次规划修改。2017年6月初,我局和公安交警部门协助住建部门完成城市公交站点现场选址规划工作,并将住建部门编制完成的《弥勒市公交站台布点规划》移交弥勒市城投公司。城投公司将根据《弥勒市公交站台布点规划》进行公交站点建设,改善公交站站建设不规范、不完善的现状。
三、公交IC卡的推广应用情况
弥勒市现有公交企业3户,分别为弥勒市公共汽车旅游有限公司、云南省弥勒市城市公共客运有限公司、弥勒市东风汇东客运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7月30日,共计公交车340辆(其中192辆为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公交线路25条(其中城区公交线路9条、城乡公交线路16条,公交线路单程总长404.3公里),日均发车1602班次,日均客运量3.28万人次。目前能使用IC卡的公交车115辆,IC卡(含工商银行彩云公交卡、学生卡)使用量13000张左右,其余车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广应用。
四、统筹安排,逐步延长公交营运时间
根据群众出行需求,经过我局的协调安排,部分城区公交线路(如1路、2路、3路、18路等)已运营至21点,但因我市三户公交企业为民营、股份制公司,企业经营利润低、驾驶员数量不够、长时间驾驶车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等诸多因素,延长运营时间内的发班次数较少、间隔较大,导致部分乘客长时间等候或未能乘坐公交车,针对此问题,我局将会积极申请、申报各项优惠政策、补贴,鼓励公交企业延长营运时间、加大发班密度,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需求。
五、下一步工作
为更好地规范管理我市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切实解决群众需求,我局将认真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1.逐步推进公交站台、首末站点、枢纽站的建设。有序推进公交停靠站点、首末站建设,实现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换乘便捷的城市综合客运枢纽,使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缩短换乘距离,同时解决公交车停车难、乱停乱放等问题。
2.优化公交线路。根据目前公交线路的运行和公交车营运时间中存在的问题,在考虑与弥勒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前提下,以现行客流量为依据,做出科学合理的线路规划方案,优化线路车辆配置,调整运营时间,完善线路走向,提高线路的覆盖率,最大程度满足城区群众出行的需求。
3.加强城市公交、出租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从严把好驾驶人员的市场准入关口,依据《云南省城市公交交通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公交、出租从业人员的驾驶资质清查工作,坚决清退资质不附的驾驶人员,进一步规范城市客运从业人员管理,做到持证经营。
4.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规范城市公交、出租运营行为。依法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公交车经营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公交、出租违规营运、招手即停、随意上下乘客、服务态度差、不打表、乱收费、拒载、车容不洁等突出问题进行严厉打击,逐步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