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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3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文旅局
  • 文号
    弥文旅函〔2021〕15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六次会议第065号提案的答复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六次会议第065号提案的答复

海溶溶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二届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打造弥勒特色民宿的建议》第06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弥勒市立足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围绕“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城市定位,大力推进旅游业发展,不断完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健全旅游产业要素,丰富文旅产品供给体系,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文旅深度融合,不断优化旅游服务质量,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景区景点8个(4A级景区5个,3A级1个,2A级1个,非A1个);创建智慧景区5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旅游名镇3个;旅游名村1个。建成游客服务中心8个;A级以上旅游厕所112座(含城市公厕42座、高速及二级路服务区19座);旅游停车位8738个。有宾馆酒店420家、床位23613个;旅行社12家,星级导游15名;旅游汽车公司3家,旅游汽车56辆(其中星级旅游汽车14辆)。旅游产业稳中向好、持续健康发展,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主导产业,有力的拉动相关产业发展,促使一批酒店民宿逐渐发展,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成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新生动力。

  一、挖掘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民宿

  我市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积极推进特色小镇创建,2019年2月成功创建了4个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数量位居云南省县市第一位,并成为弥勒旅游“新坐标”。4个特色小镇充分挖掘自身优势资源,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民宿。东风韵小镇主打“文化艺术牌”。以牛哆啰音乐农庄、青年艺术客栈为代表,突出文化艺术创意元素,全国名家名人、各地游客搭建艺术交流、展示、服务平台;太平湖森林小镇主打“生态康养牌”。周边的小太平村利用气候、生态环境打造以清风渡客栈、太平壹居客栈为代表的民宿群。已建成营业的4家,正在建设的3家,填补了小镇景区内无民宿的空白,与森林木屋酒店相得益彰;红河水乡小镇主打“国际运动牌”。以江南水乡小桥流水风格打造了以云外廿四客栈、江南.艺客栈为代表的民宿群。已建成营业的5家,正在规划建设的4家;可邑小镇主打“乡村振兴牌”。挖掘传承彝族阿细民族文化,建成一批具有阿细风情的民宿客栈,已建成营业的12家,以可邑默默吧客栈、森三里彝舍最具特色。各特色小镇形成不同风格民宿片区,以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不同需求。

  二、强化品质服务,打造精品民宿

  针对我市民宿品质缺乏吸引力、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现状,我局加大对民宿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力度。一是强化培训,提升质量。于2019年5月21—22日在民宿相对较集中的西三可邑小镇组织民宿、酒店服务技能和业务培训,客房、餐饮、保安等50余人参训;2021年2月25日-26日举办2021年民宿管理和服务接待培训,弥阳镇小太平村民宿经营者及服务人员41人参加培训,围绕民宿标准、民宿可持续发展与乡村振兴、民宿规范经营管理、民宿卖点等讲解,并对已建成的民宿和在建民宿进行现场指导,从空间布局设计、功能定位、设施设备、物品摆放、游客需求等方面逐一提出建议。通过培训,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接待服务质量,为游客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同时为当地群众增收致富开辟了新路子,为乡村振兴工作奠定基础。二是积极引导,增加娱乐项目,延伸旅游产业链。目前可邑小镇增加了烧烤、民族歌舞表演、特色美食、特色酒吧、茶室、书吧、民俗体验、灯光秀、大帷幕露天电影、篝火晚会;东风韵小镇增加陶艺制作DIY、生态种养植、音乐晚会等;红河水乡小镇具有水舞秀表演、酒吧音乐晚会、书吧、茶室等;小太平村民宿增加自助烧烤、生态种植养殖。三是申报评定,打造精品民宿。以旅游革命创建为契机,2019-2020年指导住宿企业积极申报云南省精品酒店7家、五星级民宿2家、引进国际知名酒店品牌管理公司3家。经省级专家现场验收评定,4月22日-28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7家精品酒店(太平湖森林木屋酒店、湖泉天邑酒店、泊心温泉酒店、福蒂度假酒店、悦心源温泉度假酒店、壹居.湖畔别苑、弥勒喜乐院)、2家五星级旅游民宿(牛哆啰音乐农庄、锦屏山静心雅舍)和1家引进国际知名酒店品牌管理公司(弥勒美憬阁酒店)进行公示,届时将获得省财政厅拨付补助共计230万元(精品酒店和五星级旅游民宿将分别补助20万元,引进国际知名酒店品牌管理公司将补助50万元)。通过提升民宿品质,进一步打造特色品牌,对加快弥勒旅游业发展起到积极助推作用。

  三、制定民宿标准,严格规范管理

  我局结合全市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一是制定了地方标准《弥勒市文化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送审稿)、《弥勒市特色民居客栈等级划分与评定》(送审稿),将建设条件、评价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规范和等级划分条件进行详细规定,确保现有民宿和在建民宿达到行业相关标准。二是制定了《弥勒市住宿业管理办法》(送审稿),明确了住宿业(包含民宿)申办审批条件;明确了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成立弥勒市住宿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明确了监管部门和民宿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明确政策扶持,对评定为“星级旅游饭店”“精品酒店”“精品民宿”的经营户,给予相应的奖励,通过规范管理、政策激励,促进民宿业全面健康发展。

  四、加大检查力度,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弥勒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发挥“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狠抓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组织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卫健等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和联合执法,增加节假日、旅游黄金周和旅游旺季联合检查和日常检查行动次数,加大安全、价格、服务等行业监管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严厉整治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对宾馆酒店、民宿客栈共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及安全检查875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864人次、发现问题808个,已整改808个,整改率达100%;2021年1-8月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103次,出动408人次,检查旅游企业165家,开展联合检查14次,暗访3次,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均按要求整改完成,确保弥勒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健康、有序”,让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感谢你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