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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nkj/2025-00006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发〔2025〕17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3
  • 有效性
    有效

中共弥勒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为保持衔接期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2〕51号)要求,为确保“雨露计划”补助政策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金补助对象为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职业高中、普通中专、五年制中高职“3+2”联合办学中职段、五年制高职独立办学中职段、中本“3+4”中职段、技工院校初级工、技工院校中级工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五年制中高职“3+2”联合办学高职段、五年制高职独立办学高职段、职业本科院校、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工院校技师等。

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

二、补助标准及时限

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五年制中高职“3+2”联合办学高职段、五年制高职独立办学高职段、职业本科院校、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工院校技师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接受普通中专、五年制中高职“3+2”联合办学中职段、五年制高职独立办学中职段、中本“3+4”中职段、技工院校初级工、技工院校中级工等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接受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顶岗实习)期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若正式纳入监测的时间为寒暑假,则从下一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对象,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其他资助政策。

三、补助方式

(一)坚持直补到人。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补助资金一律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到人,确保应补尽补。“一卡通”管理平台根据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自动匹配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补助资金最终发放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中,不需要申请人提供社会保障卡账号,但申请人要保障社保卡已激活并正常使用。

(二)坚持分期发放。每年分春季和秋季学期发放补助资金,具体发放时间以文件通知为准。

四、具体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3月26日前)。申请人主动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提交《学生在校就读证明》(附件1),由经济发展办公室核对出具《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附件2),并由各乡镇(街道)形成《弥勒市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按时报审。

请各乡镇(街道)将申请人材料及汇总表按由教育部门批设成立的学校或人社部门批设成立的学校分类整理报送。

(二)严格审核(4月8日前)。一是实行初审制。初审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要注重核实申报材料(附件1、2)是否齐全,汇总表(附件3)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完整、无缺项漏项;要重点核准申请人学历层次、类别、补助标准及是否属于脱贫人口或“三类人员”,确保汇总表中每个学生的学历层次、学校类别、补助标准等与申请材料中的信息一致。各乡镇(街道)审核后的名册报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于3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二是严格市级复审。复审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8日前全面完成。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审核申请人学籍信息、学历层次、类别及补助标准。在教育部门批设成立的学校就读的学生材料及汇总表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复审,在人社部门批设成立的学校就读的学生材料及汇总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市农业农村局重点审核申请人是否属于脱贫人口或“三类人员”。

(三)公开公示(4月15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将审核确定的《弥勒市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反馈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在脱贫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金兑补对象。

(四)资金兑补(4月20日前)。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兑补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五)台账收集(4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收集整理好各自环节工作台账资料归档备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学习,准确领悟,并迅速发动驻村队员、镇村组干部广泛宣传动员,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求,对脱贫家庭逐村逐户宣传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全面提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政策知晓率,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享尽享”。

(二)强化工作措施。此次“雨露计划”补助政策执行时间紧、任务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确保“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要压实工作责任,按时限报送相关材料及表册,并将本辖区内补助对象政策享受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规范资金兑补。市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雨露计划”相关政策规定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使用要求,按程序要求规范兑付“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并执行好公示公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做到 “应补尽补、阳光运行”。

(四)强化跟踪服务。各乡镇(街道)要坚持结果导向,持续加大就业帮扶力度,抓实“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对已就业人员,通过座谈、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就业地点、薪资待遇等相关情况;对就业不稳定和已失业的毕业生,要提供就业指导、岗位信息、见习机会、职业规划等服务;对未就业人员,要发挥政府和中介机构作用,精准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开展“一 对一 ”帮扶,提高人岗匹配效率;对创业人员,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创业帮扶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就业帮扶车间和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近就地予以安置。



中共弥勒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