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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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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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弥勒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弥勒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使命担当,精准发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促和谐、防风险,努力保持了财政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民生支出314,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1%,为弥勒市决战脱贫攻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59,587万元,比上年增长5.6%,增收13,69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55,800万元的101.5%。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2,183万元,比上年增长6.1%,增收9,97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72,000万元的100.1%。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87,694万元,比上年增长6.6%,增收5,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9%;非税收入完成84,489万元,比上年增长5.7%,增收4,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9.1%。上划中央省州级收入完成87,404万元,比上年增长4.5%,增收3,728万元。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2,146万元,比上年下降1%,减支3,86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19,800万元的93.4%。完成数比年初人代会通过预算数419,800万元减支27,654万元,减支的主要原因:一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情况不理想,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154万元;二是年初预算计划新增债券资金12,500万元,只到位5,000万元,减少7,5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1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2,13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2万元,调入资金34,438万元,收入总计415,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146万元,上解支出23,008万元,支出总计415,154万元。收支相抵,一般预算结余64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676万元,比上年下降35.4%,减收25,071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收。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44,651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470万元,比上年下降76.7%,减支54,285万元。减支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相应的土地成本性支出减少。
3.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45,6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7万元,收入合计51,00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6,470万元,调出资金34,438万元,支出合计50,908万元。收支相抵,基金预算结余1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8,69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4%,增收72,66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6,00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2%,增支74,94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68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5,10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
我市国有公司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融资贷款及政府补助,还未产生利润收入,故未发生国有资本收支事项。
以上收支数均为与省州决算前数据,待州财政局审核批复我市财政总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决算情况报告。
二、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一)落实稳增长若干政策,着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发扬“盯、关、跟”精神,采取“按月跟踪、按季督查、定期分析、年终考评”方式,积极争取中央省州在资金和项目上的更大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完成21.2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加快PPP项目建设。全市15个PPP项目进入财政部项目库,总投资213.34亿元。其中:财政部PPP示范项目4个,总投资21.43亿元。红河水乡旅游建设项目(一期)--湿地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额5.4亿元,占总投资的99.9%;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已建成投入营运;弥勒市“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红河“东风韵”庄园文化旅游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弥勒市太平湖森林公园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0.8亿元,未突破人大审议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7.7亿元。强化债务风险管控,成立弥勒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弥勒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将政府债务偿债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全年置换、偿还存量政府债务22,756万元。实施企业扶持政策。安排筹措企业奖励扶持资金6,803万元,集中扶持和培育新能源、新材料、重点产业,提升科技水平、产品改造升级、达规企业奖励及中小企业孵化园项目建设;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14万吨,有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筹措贴息资金3,282万元,为11家劳动密集型企业贴息贷款1,476万元,为1,694人发放小额担保、“贷免扶补”贷款17,037万元用于创业;投入资金400万元,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峰会。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投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445万元,保障实施省州市重点项目;筹备成立了弥勒市特色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入启动资金4,000万元,推进西三可邑、红河“东风韵”、太平湖森林公园、红河水乡特色小镇建设,提升城市旅游品位。
(二)落实财税政策措施,着力推进财政增收。
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积极采取“放水养鱼”、“筑巢引凤”、“养鸡生蛋”等方法,大力培植新兴财源,深化财税政策改革,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支柱产业,建设“特色突出、优质高效、基础稳固”的地方财源体系。加强财税工作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税工作,按月召开财税运行分析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财税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出台《弥勒市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暂行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及时将州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分解到财税部门和乡镇,落实到税种,按月倒逼、按周细化,建立奖惩机制,调动抓征管、增收入的积极性。强化税收收入征管。落实《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弥勒市建筑服务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办法》,开展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出租(自营)房屋、土地税收和政府性工程项目税收清理工作,确保税收“颗粒归仓”。坚持“小税种大管理”理念,精征细管、强征严管、智征精管,狠抓征管措施落实,扎实抓好汇算清缴。严格规范车船税、资源税代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和自行申报管理。全面强化税务稽查,做实“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工作,深挖增收潜力,堵漏增收,有效防范“跑、冒、滴、漏”。细化非税收入管理。制定出台了《弥勒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及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开展非税收入清收,深挖细查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做到“大到处置一幢房子,小到处理一把椅子”所实现的收入均按照规定缴入国库。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和清欠工作,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使用安全。
(三)落实三农惠民政策,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投入资金14,688万元,扶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村环境整治、农业生产发展、烟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现代花卉产业、现代农业庄园、农产品加工;投入畜牧发展资金1,719.12万元,实施畜牧业“1750工程”、基础母牛扩群项目、佛亨养殖场项目、草原生态保护项目建设,补助扩建上规模、标准化的猪、牛、羊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示范村,推进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加强森林生态建设。投入林业资金8,612万元,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保护、天保工程、退耕还林还草、林业改革发展、陡坡生态治理等工程建设,植树造林7.69万亩,实施完成天保二期森林养护面积344.05万亩,完成节柴改灶700台,太阳能热水器700台,发放林业发展贴息贷款2,150万元,林业产业蓬勃发展,山区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水利建设资金(基金)12,713万元,推进虹溪花卉园水利项目建设、水生态治理工程,实施东风片区、江边乡、西二镇糯租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完成各类水利工程4,217件,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21万亩,蓄水能力21.12万立方米,解决3.1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面推进精准脱贫工作。把精准脱贫作为财政支出保障的重点,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全年整合财政扶贫资金72,586.66万元,争取浦发扶贫基金41,300万元,扎实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力促“五个一批”政策落地生根,预计实现9,312人贫困人口脱贫销号,1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江边乡脱贫摘帽。扎实推进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含增量)41个,美丽乡村项目2个,四位一体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4,923.12万元,受益村民10,518户3.72万人;投入资金1,282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农村道路建设5,035.27万元,实施建制村通村油路项目46个258公里、市补农村公路养护项目169个495公里。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贴等各种惠农补贴9,094.28万元。兑付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林(渔)业燃油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补贴2,166.58万元。
(四)落实托底保障政策,着力推进公共事业发展。
促进教育持续发展。投入教育资金82,612万元,全面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确保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及时足额兑现,“全面改薄”及教育专项工程稳步推进,弥勒六中、弥勒二小主体工程建设即将完成,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及缓解城区中小学就学压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农政策,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行动”计划加快实施,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基金)58,066万元,推进弥勒儿童福利院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体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推进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高技能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等工作,增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拨付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资金11,405.09万元,重点用于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等生活补助;进一步落实养老体系建设,发放9,850名企业职工、62,711名城乡居民、3,662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92,185.60万元;投入资金536.96万元,用于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51,877万元,加快推进健康弥勒行动计划,推进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启动国家健康城市创建工作,市人民医院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市妇幼保健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湖泉圣仁医院建成投入运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投入资金24,716.40万元,全年累计报销医疗保险支出47,639.83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开通贫困户就医“绿色通道”,投入城乡医疗救助金及健康扶贫资金1,135.22万元,受惠城乡困难群众39,405人;全面实施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筹措资金27,692.4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实施髯翁西路、西山路、建设巷、新瓦房、民主街、白腊园等棚户区改造工程;投入资金9,101.77万元,全面实施“一水两污”项目,整治农村生活环境,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投入资金3,750万元,实施庆来路、弥勒大道、锦屏西路、红河水乡旅游综合体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促公共文化建设。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基金)2,899万元,实施文化建设“1046”春天工程,组织开展庆祝建州60周年系列活动,成功举办第八届中国•弥勒阿细跳月民族节和第五届职工运动会,实施新哨足球场、弥勒综合档案馆建设,完成市文化馆、非遗展览馆主体工程建设。以农村为重点,优先安排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乡镇文化站及村级文化场所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力保社会公共安全。投入公共安全资金14,498万元,实施竹园林区派出所、巡检司派出所建设,政法部门公用经费按标准给予保障,支持政法部门反恐禁毒、缉枪制爆,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能力。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安排筹措资金2,081.42万元,支持建成标准化基层党组织370个,完成301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按照规定给予保障,党的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落实全面改革政策,着力推进依法规范理财。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全市128个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部门预算,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进度,拓展预算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拓展国库管理改革。加强财政专户清理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全面推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有效控制现金使用。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审批采购项目622次,预算金额29,334.3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417.66万元,节约资金2,916.64万元,节约率9.94%。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会计法规制度宣传、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资格管理、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全市“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推进财政绩效管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机构10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机构5家,对市级六家单位的1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资金4,383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评价结果均为优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开展扶贫专项资金、“小金库”、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及规范津贴补贴、棚改危改、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交通城建、企业发展等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开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规定清理收回本级财政重新安排资金31,582万元,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规范了财务收支管理。
2017年,我市财政运行缓中趋稳,稳中有进,完成了州委州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保证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各项补贴及时兑现,保证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要,保证了民生和社会稳定支出等各项配套所需资金,融资和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经济结构不合理,财源结构单一,财政增收后劲不足;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比重大,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人员刚性支出及稳增长促发展资金需求较大,“吃饭”与“建设”的矛盾突出;政府债务负担重,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难以解决;财政绩效管理尚待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还需进一步压缩。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原则是: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州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州委“13611”和市委“3456”工作思路,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构建地方财税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厚植财源基础,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全力确保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完成和财政收支平衡,开创弥勒率先开放发展新局面。
预算编制原则:收入预算按照“量力而行、积极稳妥”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经济发展、财源结构及上年收入中不可比因素进行统筹编制。支出预算按照“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民生支出,保重点项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同时结合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情况,结合部门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结合全市当年财力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我市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地方财政总收入安排27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4%,增加10,413万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0,800万元,比上年增长5%,增收8,617万元;上划中央省州级收入安排89,200万元,比上年增长2%,增收1,79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11,800万元,比上年增长5%,增加19,65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07,300万元,按上级文件要求列入相关款项;上级定向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45,000万元,按上级文件规定投入公共安全、教育、卫生、社保等领域;债券转贷收入20,000万元安排的支出;市级财力安排支出239,5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6,85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000万元,上年结余646万元,调入资金30,000万元,收入总计438,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800万元,上解支出26,000万元,支出总计437,800万元。收支相抵,一般预算结余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2,0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80,000万元,其他基金收入2,000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6,10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安排4,000万元;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安排50,100万元;其他基金支出安排2,000万元。
3.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82,0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4,000万元,上年结余100万元,收入合计86,1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56,000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支出合计86,100万元。收支相抵,基金预算实现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2,7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3%,减收35,94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87,4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3%,减收26,70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3,0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1%,减收4,246万元;利息收入1,2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减收54万元。2018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0,3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3%,减支35,70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11,5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2%,减支30,74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44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6,68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我市国有公司的经营情况,建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预算平衡。
四、2018年财政工作的重点
新的一年,困难与挑战并存,机遇与希望同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我们将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和本次会议决定,积极应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财政目标任务,切实加强收支监管。
强化财政收支预期管理。2018年财政收支预期目标为:地方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4%,完成270,0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5%,完成180,8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增长5%,完成411,800万元。要完成目标任务,必须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及早预研预判,尽可能减少各项政策调整对收入带来的负面影响。将年度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财税部门和乡镇,压实责任抓收入;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分析会,及时查找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增收措施,确保收入任务按时完成。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民生支出,保社会稳定。强化征管堵漏洞。严格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税源管理,做到重点税源、重点项目情况清、底数明,深挖增收潜力,查堵收入漏洞,严格依法计征,强化对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监管和督查,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力促应收尽收,确保“颗粒归仓”。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发案率较高的行业以及长期零申报、低税负的企业涉税问题的稽查力度,打击发票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偷、逃、抗、骗税行为,增强税法执法刚性,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防止“跑冒滴漏”。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重点加强对土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的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断提高政府调控能力,打造“法治非税、数字非税、规范非税、惠民非税、高效非税”。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充分利用“金税工程”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征管水平,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堵塞收入流失漏洞。强化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有效防范各类行政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注重产业培植育财源,切实增强财政发展后劲。
认真落实财税扶持政策。支持打好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三大战役,着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推动民营经济规模壮大、素质提升,着力推动园区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预算安排、向上级争取,以及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奖补等综合手段,支持引导全市有潜力企业加快发展,引领经济体系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促进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有效推动全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财政增收创造良好条件。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市场化运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功能配置与资源资产注入,突出做强主业,逐步转型为自主造血能力较强的实体化运作的国有企业。
(三)注重明事权优结构,切实提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
进一步明确市乡政府间的预算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职权,合理界定县乡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完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完善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增加基层安排使用财政资金的自主性,调动各级政府发展社会经济、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三保”基本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预算定额标准,加大市乡财力统筹使用力度,全面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责任。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财税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实施“现代农业+互联网”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落实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健全完善惠农补贴发放管理体系,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兑付各项财政涉农补贴,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改革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继续推进脱贫攻坚。积极筹措扶贫资金,有效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建立财政扶贫投入长效机制,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理念宗旨,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标准。积极支持文体科技事业发展。贯彻落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针政策,构建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力度,落实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扎实推进农村危房、地震安居房和棚户区改造。
(四)注重聚焦引领激活力,切实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继续争取上级资金、基金、债券额度支持。围绕中央、省、州重点部署,密切关注中央和省州政策动态、资金投向,积极对接政策,牢牢把握竞争性立项的主动权,深度推进项目储备、包装、上报、审批、核准等前期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力争2018年争取上级资金23亿元。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遵循“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直补变间补”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放大效应。通过PPP模式、股权投资、融资租赁、财政金融政策等方式,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减轻财政压力和负担。继续推进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继续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落实国家有关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规定,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引导用好用活各类专项基金,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为有效,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抓好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遴选,防止债券资金闲置和违规使用,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工作,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分类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积极偿还存量债务。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强对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的事前审核和监控。关注乡(镇)财政运行。加强收入、支出、存款状况监控分析,及时识别,预警处置风险,保障乡(镇)财政平衡运行。整合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安排筹措、整合资金,支持水利交通、棚户区改造、土地治理、脱贫攻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重点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拉动经济增长,带动财政增收。
(五)注重改革创新,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全口径预算体系,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预算编制、审查和执行有章可循,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强化国库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执行管理,优化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机制,拓宽监控范围,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加强库款与国库现金管理的统筹,构建全面、系统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凡符合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收入等使用范围和方向的支出,都优先使用相应资金安排。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年初可用财力和新增债券资金统筹安排的机制。扎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中期财政规划与部门行业规划的衔接,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作用,探索构建中期财政规划绩效目标体系。推进绩效管理改革。按照“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涵盖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打造透明预决算。继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公开,积极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民生支出、政府债务、预算绩效、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健全部门预决算公开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创新预决算公开机制,按照群众能看懂、社会能监督的要求,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坚持内外并重的原则,着力转变监督方式,探索建立“大监督”新模式,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稽查问效相结合,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新机制,实现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稳步实施税制改革。密切跟踪分析各项税收制度改革政策,确保税制转换顺利实现。积极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的一年。迈进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圆满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