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2429-08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0300000

  附件1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创新,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指导文化与旅游衍生产品的开发与生存,丰富提高全市旅游产品本土文化承载力与传播力。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办发〔2019〕46号)文件,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公共文化科(博物科)、产业规划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科。按照《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弥编办发〔2019〕27号)文件,直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弥勒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所)、弥勒市旅游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精神,按照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和“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发展方向,加快建设旅游强市,打造云南旅游新方向。 

  1、积极推动旅游资源优化整合。围绕“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制定实施《弥勒市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引入旅游龙头企业深度合作,整合全市优质旅游资源,加快景区一体化管理,经营大集团化运作,业态大视野融合,实施大项目招商,大环境优化行动,进一步巩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积极打造湖泉·水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2、协调推进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城投温泉酒店建设,协调推动喜来登、源宿等高品质酒店投入运营;指导文旅企业充分运用好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依法合理利用,协调自然资源和林草等要素保障部门,加快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力争上半年开工建设东风韵双创园(二期)项目,下半年启动太平湖国际会议中心配套酒店项目和东风韵半岛无动力乐园项目建设。 

  3、持续推进旅游品牌创建工作。围绕创建健康城、绿美城、文明城、智慧城、幸福城、体育城、儿童友好城,实施绿美景区提升和适儿化改造工程,力争可邑小镇、锦屏山风景区、髯翁森林公园3个A级旅游景区创建为绿美景区,湖泉生态园、东风韵、太平湖森林小镇创建为儿童友好景区;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村镇申报省级或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髯翁森林公园争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红河水乡钱王街、万城纪街区创建省级或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 

  4、不断丰富夜间经济消费。培育打造新型旅游消费业态,充分用好弥勒独特的温泉资源,开发系列多层次的温泉康养产品,将大健康产业打造成全域旅游的核心旅游产品,实现深度游和沉浸式旅游体验感的双重融合。同时,深度挖掘地方美食、地方特产,打造文旅IP,升级打造水乡糖街、文昌街特色街区,支持优质企业入驻景区、街区,集中展示云南名特优文旅商品,构建以特色民间工艺品、景区景点衍生文化创意产品、特色美食加工产品和高原农产品为支撑的旅游商品体系。 

  5、挖掘推动历史文脉传承。积极争取资金实施博物馆库房建设,持续跟进虹溪魁星阁、五山王炽墓地修缮工程。推进西一红万、巡检司高甸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建国楼非遗陈列室建设,积极申报州级、省级、国家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指导合理利用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习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艺创作,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弥勒特色的民族歌舞剧目。引导4个特色小镇打造微场景舞台,立足民俗文化发展小型旅游演艺产品,打造夜间文化旅游网红打卡地。 

  6、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严格落实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景点、购物店、宾馆酒店等重点旅游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旅游市场秩序形成有效监管。建立线上线下联动、高效便捷畅通的旅游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反馈机制,建立游客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 

  7、全力抓实线上线下营销。利用三站(弥勒站、竹园站、朋普站),开展高铁沿线客源地旅游精准营销“引客入弥”,加强与铁路部门合作,研究开通昆明至蒙自、昆明至广东、广西等地区的旅游专列;依托弥蒙高铁,制定跨境游线路,开拓边境旅游市场。借助国家级媒体对弥勒全境宣传推广的有利时机,开展线上、重点客源地旅游精准营销,全方位宣传推介弥勒旅游。依托太平湖国际木屋会议中心等平台,高质量承办各级各类大型会议会展活动,做大会展经济。 

  8、打造特色节庆文化品牌。大力打造节庆文化,把弥勒传统节庆与国家法定节假日串联起来,精心筹办阿细祭火、东风葡萄艺术节、阿细跳月民族节、风筝文化节等大型文化活动,做好一年四季特色文化节庆文章,不断提升游客的文化体验,全力打造“庆来故里·福地弥勒”城市品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 3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按单位划分:(1)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人数为3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编制13人。 

  在职实有人员为38人,其中:机关在职公务员11人,机关在职工勤人员2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职人员10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职工人2人,博物馆在职事业人员9人、旅游执法大队在职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47人(局机关40人、市文化馆2人、市图书馆5人)。 

  其他实有人员23人,其中:长期聘用临时人员20人(局机关17人、市图书馆3人),遗属人员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用车1辆、旅游执法用车1辆、文物管理所公务用车1辆、图书馆公务用车1辆)。

  实有车辆数大于车辆编制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5个。撤销合并核定车辆编制数3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图书馆公务用车1辆无编制数,因图书馆工作性质特殊,经常下乡开展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与农家书屋业务工作指导,全年需配送农家书屋采购图书到每个服务点,所以市文旅局决定并入局机关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加强综合管理,统一调配,故实有车辆数大于车辆编制数。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1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7.6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10万元,下降0.55%。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17.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7.6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7.65万元(本级财力917.6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10万元,下降0.55%。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17.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1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10万元,下降6.31%。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减;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项目收入调增。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7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9.35万元,其中: 

  (1)2070101行政运行335.2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299.32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6.25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24.22万元、公车运维费3万元、工会费2.46万元; 

  (2)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2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运行工作经费10万元、老年诗书画协会工作经费2万元、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工资79.20万元; 

  (3)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60万元,主要反映艺术团群众文化演出经费; 

  (4)2070113旅游宣传50万元,主要反映旅游宣传促销开展工作项目经费; 

  (5)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42.90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工资136.7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4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3.25万元、工会经费1.74万元; 

  (6)2070204文物保护50万元,主要反映省级文物虹溪文笔塔、三代一品牌坊修缮工程项目经费; 

  2.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7万元,其中: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8万元(局机关1万元、市文化馆0.08万元、市图书馆0.2万元),主要反映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51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2.48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在职人员死亡遗属生活补助; 

  3.210款卫生健康支出63.27万元,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0.64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89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29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伤保险补助。 

  4.221款住房保障支出43.16万元,其中: 

  (1)2210201住房公积金43.1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17.65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10万元,下降6.31%。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减。其中,基本支出分别为:  

  工资福利支出700.38万元;   

  (1)基本工资支出166.53万元;  

  (2)津贴补贴153.34万元; 

  (3)奖金41.58万元; 

  (4)绩效工资74.64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51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53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29万元(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0万元; 

  (9)住房公积金支出43.16万元;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20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14.79万元;  

  (1)办公费18.50万元; 

  (2)接待费3.00万元; 

  (3)劳务费60.00万元(群众文艺演出经费); 

  (4)工会经费4.19万元;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6)其他交通费24.22万元;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8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8万元。  

  (1)生活补助支出2.48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项目支出分别为: 

  1.商品服务支出50万元。 

  (1)办公费35.4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2)印刷费1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3)委托业务费4.6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2. 资本性支出50万元。 

  (1)文物和陈列品购置50万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虹溪文笔塔”和“三代一品封典”牌坊保护修缮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我市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本部门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8万元,较上年增加60.27万元,增长339.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5万元,较上年增加55万元,增长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26人次。 

  增加变化原因主要是:2023年疫情全面放开后,为充分释放“铁路+旅游”红利,加强与东南亚国家文化旅游合作交流,开展高水平、深层次的区域合作,进一步激发旅游消费潜力,切实为弥勒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根据工作安排,特制定“庆来故里 福地弥勒”越南推介会,故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较上年增长。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较上年增长4.44万元,增长124.7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800人次。 

  增加变化原因主要是:2023年疫情全面放开后,接待外地单位来我局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次数较多,故公务接待费预算数较上年数增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较上年增加0.83万元,增长5.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0.83万元,增长5.8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加变化原因主要是:2023年疫情全面放开后,开展常态化文旅综合市场检查督导工作出勤执法率较高,相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较上年数增长。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2个,资金100万元。分别为: 

  (一)旅游宣传促销经费50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1.旅游推介会大于等于1次;2.旅游宣传促销大于等于2次;3.“5.19”中国旅游日活动等于1次;4.旅游行业培训大于等于2次;5.新媒体营销大于等于1次。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计划完成率等于100%。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成本指标,三级指标--项目总投资等于50万元。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实现年接待游客人次大于等于900万人次;实现年旅游收入大于等于90亿元。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虹溪“文笔塔、三代一品封典”文物修缮工程补助经费50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完成省级文物虹溪“文笔塔、三代一品封典”文物修缮工程补助经费等于50万元。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文物保护、传承中国文化等于显著。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行政运行 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事业运行 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基本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8.项目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9.住房公积金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4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4.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及正常运转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25.03万元,下降17.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及在职人员减少,故劳务费、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均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5656.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10.21万元,固定资产46.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9.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1.8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32.4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5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五)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7号)的通知要求,2023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3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七)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市财政预算批复,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