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294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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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4-0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0300000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三定”方案初稿撰写)
1、拟订并组织实施弥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弥勒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监测弥勒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2、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弥勒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街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3、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定价权限制定和调整由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开展弥勒市价格认证工作。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协调市内重大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矛盾和纠纷。
4、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和新能源等行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以及能源统计、预警预测,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等。
5、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中央储备粮棉行政管理,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管理,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6、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根据“三定”方案初稿撰写)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规划科、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地区经济科、农村经济科、产业发展科、社会发展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和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价格认证科)、能源综合管理科、煤炭行业管理科、粮食物资储备科、粮食物资综合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组织编制和分解下达弥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和研究;抓项目、争资金,做好项目开发储备工作;大力实施项目建设攻坚行动计划,重大项目有效推进,全力推进特色小镇相关工作,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项目按质按期完成;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定价权限制定和调整由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4月1日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 36人,事业编制15人,控制数10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8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3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留用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44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44.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2万元。因机构改革,单位机构发生变化,新增机构勒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弥勒市能源局、弥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故收入增加。基本支出相对增加519.02万元;项目收入相对上年减少5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44.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444.6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444.65万元(本级财力 2444.6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2万元。因机构改革,单位机构发生变化,新增机构勒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弥勒市能源局、弥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故收入增加。基本支出相对增加519.02万元;项目收入相对上年减少51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444.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4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65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相对增加519.02万元;项目收入相对上年减少51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主要用于201(类)04(款)01(项)(行政运行)预算数266.89万元,较上年减少120.1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中支出减少103.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0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万元;
201(类)04(款)06(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预算数1500万元,较上年减少570万元;
201(类)04(款)50(项)(事业运行)预算数94.26万元,新增款项;
201(类)04(款)99(项)(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预算数10万元,新增款项;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数6.75万元,与上比较增加6.19万元;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71.66万元,较上年增加25.85万元;
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预算数4.62万元,较上年增加2.24万元;
208(类)27(款)02(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数0.82万元,新增款项;
208(类)27(款)03(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数2.41万元,新增款项;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35.91万元,新增款项;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8.79万元,新增款项;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6.47万元,新增款项。
215(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107.88万元,新增款项;
222(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103.19万元,新增款项;
222(类)01(款)15(项)(粮食风险基金)25万元,新增款项;;
222(类)02(款)10(项)(物资轮换)13.33万元,新增款项;
222(类)04(款)01(项)(储备粮油补贴)52万元,新增款项;
222(类)04(款)02(项)(储备粮油差价补贴)53.99万元,新增款项;
222(类)04(款)99(项)(其他粮油储备)80.68万元,新增款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4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65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相对增加519.02万元;项目收入相对上年减少51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639.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3.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2.25万元、津贴补贴258.34万元、绩效工资24.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3万元、住房公积金41.26万元;公务医疗补助缴费3.52
商品和服务支出1567.16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减少479.05万元。其中:办公费14.02万元、工会经费4.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62万元、医疗费补助2.95万元、退休费5.23万元;
对企业补助225万元,其中,费用补贴77万元、利息补贴79.29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68.7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1,金额10,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444.6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444.65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相对增加519.02万元;项目收入相对上年减少51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444.6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44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65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相对增加519.02万元;项目收入相对上年减少510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944.65万元,因机构改革,单位机构发生变化,新增机构勒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弥勒市能源局、弥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故收入增加。基本支出相对增加519.02万元;项目收入相对上年减少510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429.89万元,因机构改革,单位机构发生变化,新增机构勒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弥勒市能源局、弥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故收入增加。基本支出相对增加519.02万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1500万元。全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预算收入相对上年减少51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9.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2.53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2.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XX年预算增加/减少XX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运行维护费6.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6.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公车改革后,还有2辆事业编制的车,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2.5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8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1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14.02万元、工会经费4.73万元、其他交通费38.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于上年相比增加30.9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机构增加,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新增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国有资产总额6335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226.48万元,固定资产131.42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以前年度成立领导小组情况: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以前年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情况:无此类情况。
3、2019年度部门预算申报项目情况及申报项目绩效情况:按照市财政部门工作安排,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1500万元,其中:全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0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推进项目取得新的进展,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促使一批重点项目尽快形成新的投资实物量,进一步加强与省州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加大项目的对接力度,加快推动弥勒经济跨越发展;弥蒙铁路征地拆迁工作经费项目安排5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推进弥蒙铁路前期工作,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配合中铁二院、项目业主开展弥蒙铁路线路走向,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取弃土场选址、道路、电力、通信线路沟渠交叉改移进行实地踏勘,顺利推进弥蒙铁路前期工作。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1500万元,其中:全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0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推进项目取得新的进展,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促使一批重点项目尽快形成新的投资实物量,进一步加强与省州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加大项目的对接力度,加快推动弥勒经济跨越发展;弥蒙铁路征地拆迁工作经费项目安排5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推进弥蒙铁路前期工作,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配合中铁二院、项目业主开展弥蒙铁路线路走向,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取弃土场选址、道路、电力、通信线路沟渠交叉改移进行实地踏勘,顺利推进弥蒙铁路前期工作。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本单位无此情况
第二部分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六)【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八)【“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