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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252-29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2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1601000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市人社局基本职能为: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上级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为准开展工作,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行政审批项目,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围绕稳岗增收,量质并举抓就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坚持“稳存量、调结构、促增收”,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发岗位,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强化就业托底安置,统筹推进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着力提升就业质量,推动就业增收。2022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86万人,城镇新增就业813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34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45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7%。一是广泛收集、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健全完善分级负责、上下联动、互通共享工作机制,市、乡、村三级同步持续开展就业岗位信息“大收集”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用工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收集;通过省、州就业局、弥勒驻深圳和东莞服务站及市内外20家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机构收集300余家省内外用工企业岗位需求信息3万余个。践行“一线工作法”,精准到户开展“敲门行动”,面对面按需推送就业岗位信息。牵头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共同研发数字化求职招聘平台——“弥勒通”,以最全的岗位招聘信息、最广阔的服务人群、最精准的需求匹配,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2022年以来,通过“弥勒人社”、“弥勒通”等平台线上发布就业信息岗位45期,推送就业岗位1.74万个,线下举办招聘会16场,提供省内外就业岗位3.3万余个,发放宣传材料5500余份。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收入增百计划”,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供需对接、稳定就业”的思路,组织全市劳务经纪人及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建立“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输出、定向服务”的项目化推进方式,加大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劳务协作,完善劳务用工信息互通平台,将全市低收入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人员提供全流程服务。外联省外用工企业,做实劳务输出的岗位提供、人员组织、输出对接、维权服务等工作。今年以来,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通车劳务输出17车次680人。三是持续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开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基地26家共220个岗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参加红河州第四届“正青春·创未来”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云南嘉湖商贸有限公司、云南花能量食品有限公司分别荣获一等奖和二等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共发放创业担保、“贷免扶补”贷款1.115亿元,扶持649名创业人员实现创业,带动2596人成功就业。持续做好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帮扶工作,规范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兜牢困难人员就业底线。共开发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安置890名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自7月起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00元增加至每人每月800元,共发放补贴687.79万元;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281人,发放补贴347.2万元。认定就业扶贫车间22家,吸纳2501人就业,其中脱贫劳动力114人,共发放补贴129.81万元;审核发放脱贫人口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58.32万元;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380.11万元,惠及824人;发放脱贫人口务工补助3.5万元。四是优化培训服务促进供需匹配。以实施“技能云南”为抓手,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根据培训意愿,科学设置培训的项目、班次、时长,分类实施。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实际开展实用技术、通用技能培训,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养殖、种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提升低收入群体适应就业市场能力,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今年以来,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7个班,培训6009人次,发放培训补贴656.2万元。

  2、围绕惠民共享,全力以赴扩参保。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织密社会保障网,扩大参保覆盖并强化保障,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组建覆盖全市的社保服务先锋队,深入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深入企业、社区开展上门服务,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宣传引导,督促企业主动办理参保,为行动不便老年人上门提供社会保险认证服务,助力社保扩面。截至年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9.61万人,其中企业在职职工参保4.09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5800人,扩面成效明显;工伤保险参保5.4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57万人。全市各级社保服务先锋队开展宣传服务3.85万次,进企业388次,进社区1887次,进家庭3.62万次,帮助老年人完成社保业务办理8.21万人次。二是推进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积极做好未制卡人员制卡信息和库存卡、回收卡、睡眠卡人员信息的核实、补正、采集录入和制发卡工作。加大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宣传,在社会保障卡发放时完成持卡人员金融功能激活,同步开展电子社保卡签发工作。截至年底,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55.49万人,已激活金融功能50.05万张,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19.65万张。惠民惠农社保卡管理成效显著,全市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涉及15.08万人,已制发15.07万张,金融功能激活率99.28%。三是全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从源头抓严抓实基金出口,突出重点环节、重点业务和重点岗位,全面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机制,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共核查疑点数据938条,追缴96人多领冒领资金7.24万元。四是及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支付各项社保待遇9.99亿元,其中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45亿元,支付城乡居民养老金1.13亿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4.1亿元,支付失业保险1931万元;支付工伤保险1148万元。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完成身份认定8079人,其中符合保障条件2722人,兑现参保补助1865人补助资金890万元;发放重度残疾养老补助金50.94万元惠及4609人次,发放2903人丧葬补助金379.32 万元。五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落实“降、返、补、缓、扩”等政策,确保惠民惠企政策红利应享尽享。2022年,全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901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降费5240万元,失业保险降费3778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发放321户企业,惠及职工13604人,返还资金776.79万元;审核支付1110人失业补助金81万元;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719万元;审核支付84户企业扩岗补贴53.55万元,惠及357名新就业人员。

  3、围绕深化改革,激发活力聚人才。深入贯彻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激发人才活力、优化人事管理、扩大人才总量。一是多渠道引进急需人才。事业单位队伍新入职142人。根据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全市事业单位注入新鲜血液,补充新生力量。2022年,公开招聘105人(其中:统一考试招聘89人、校园公开招聘16人),到岗102人;18名特岗教师顺利转聘,22名公费师范毕业生按时到岗。二是多层次培养使用人才。始终将人才关注的成长发展、职称层次、技能提升等内容作为服务重点,不断丰富和完善评价管理方法,提升人才层次,化助力人才建功立业。2022年,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取得取得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称209人、取得中级职称181人、取得初级职称136人;事业单位工人获评技师70人、高技工19人、中级工8人。发放2021年、2022年洪琼花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工作经费20万元。推荐6名事业专技人员参加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推荐4名事业专技人员参加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三是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牵头研究拟定《弥勒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相应层次职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步骤、程序和标准推进工作。截至目前,完成74人的职员等级晋升和工资兑现工作,其中:晋升六级职员2人、晋升七级职员16人、晋升八级职员54人、晋升九级职员2人。四是规范实施人事管理。完成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6900人,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参公)工勤人员奖励1399人;办理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转正157人,工龄认定24人;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123人,其中市内调动38人,外市县调入69人,调出本市16人;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共纳入审核数6384人。五是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完成调整清理。完成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7421人次。按照州级会议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每人每年按照24800元绩效资金,基础绩效每人每月发放1388元,年度考核绩效奖8144元,由单位进行二次分配。截至目前,共完成6933人基础绩效审批。审核完成71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共5721万元。

  4、围绕维护稳定,巩固和谐劳动关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强化治理能力、加强风险防控、优化收入分配,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一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认真落实“和谐同行”计划,配合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制定《弥勒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大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认真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对重点企业劳动关系进行风险动态监测,加大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工作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不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截至目前,云南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累计注册备案单位1698户,共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29873人(其中农民工11905人),签订率98.99%。二是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积极发挥市治欠办统筹职能,深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根治欠薪工作“两清零”为目标,加大督查、通报、约谈、问责力度,妥善处置融创九熙府、市人民医院、银河星城等项目欠薪问题,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2022年,全市检查在建项目310户次,开展日常巡查322户次。对欠薪举报投诉和上级交办、转办以及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省级“12333举报投诉平台”等反映的欠薪线索及时处置快速反应,今年以来共受理欠薪案件1628件,核实查处回复1628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催缴保证金专项行动,为在建项目开设“现金+保函”方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全市在建项目共缴纳保证金5515万元,保函代替现金缴存764万元。定期组织交通、住建、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排查、接访,通力协作处置案件,今年共开展联合接访9次,受理欠薪诉求22件,涉及218人,涉及金额298万元。三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优化办案流程,简化法律文书,推进基层调解;开展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行动,建立新就业形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聘请7位法律工作者作为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参与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庭前调解工作;探索远程开庭,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处质效。2022年,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57件,其中:裁决结案59件、调解结案93件、撤回申请5件,受理结案案件涉案金额为841万元,时效内结案率为100%。各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案件共315件,涉及劳动者349人,涉案金额共344万元,综合调解率85.89%。

  5、围绕群众满意,优化服务保民生。把优化人社服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持续改进服务模式、加强行风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放管服”要求,疏通人社公共服务领域的堵点、难点和痛点,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扩展渠道,持续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社保、就业等服务窗口6个,设置“跨省通办”、“一件事综合办理窗口”3个,全面打造高效办公平台和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捷度。二是借力数据共享,深化“互联网+”智慧人社,持续推进一站式、自助式、下沉式服务,实现群众办事“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打包办”。截至目前,基本实现所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线上办理,受理劳动登记备案、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等业务信息1万余次;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380余件次,实现“足不出户、数据跑路”的自助式服务。三是健全就业信息监测系统,严抓农村劳动力监测,开放线上线下失业登记口。搭建县、乡镇、村(社区)就业桥梁,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方式,成立12个乡镇劳务服务站,打通公共就业服务下延基层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解决农村务工人员就近就业难、外出务工不稳定、收入不持续等问题,及时为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求职引荐、用工对接、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科、劳动关系科、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就业促进科、执法监察与信访仲裁科,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弥勒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弥勒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弥勒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2.弥勒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3.弥勒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4.弥勒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5.弥勒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6.弥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71,468,902.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82,917.88元,占总收入的99.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5,985.00元,占总收入的0.2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96,614.97元,下降1.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99,627.97元,下降1.67%;其他收入增加103,013.00元,增长36.40%。主要原因:2022年企业独生子女补助经费因账号错误未支付成功在本年未形成收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73,382,765.30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49,625.64元,占总支出的80.60%;项目支出33,633,139.66元,占总支出的19.4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86,164.62元,下降1.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136,947.92元,下降13.67%;项目支出增加19,850,783.30元,增长144.03%;主要原因:2022年除工资类款项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外,其余款项均为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749,625.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430,846.20元,占基本支出的99.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18,779.44元,占基本支出的0.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633,139.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30,479.27元,为支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款290,953.6元及支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异地绿化款38,525.67元,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089,519.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相比减少2,182,575.28元,下降1.25%,2022年企业独生子女补助经费因账号错误未支付成功在本年未形成收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008,46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1%。主要用于保障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4,407.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916,46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主要用于财政对企业贴息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补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600.00元,支出决算为45,64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032.0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61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8.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6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600.00元,支出决算为45,64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032.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7%。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607.39元,下降2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309.39元,下降3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98.00元,下降19.6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会、出差、培训、调查欠薪案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对口部门、科室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8,779.44元,减少194,371.25元,下降12.85%,主要原因为各项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23,821,800.74元,其中,流动资产12,125,067.43元,固定资产251,738.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713,230.00元,无形资产4,731,765.0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2,165.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157.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821,800.74  

12,125,067.43

251,738.23

  

  

  

251,738.23

  

6,713,230.00

4,731,765.0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8,6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6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