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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345-10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2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601000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科技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起草农业农村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等工作。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生产等工作。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等工作。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等工作。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等工作.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工作。

  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等工作。

  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项目,推荐国家、省级、州级、市级科技项目。指导全市科技管理工作强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好市内重大科研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严守耕地红线,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一是稳定粮食面积。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将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2022年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82.8万亩州定目标任务以上。截至目前,全市粮食播种面积83.15万亩,预计产量28.61万吨。其中:夏粮播种面积34.13万亩,总产5.30万吨;秋粮播种面积49.02万亩,预计总产23.32万吨。二是提升粮食产能。坚持藏粮于地,持续推进7.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已完工4.55万亩,待市级初验1.5万亩,正在建设1.05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9.3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72万亩,高效设施农业基础进一步夯实。坚持藏粮于技,深入贯彻《红河州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种业发展,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基础性普查及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改良牲畜品种7万头,自主知识产权育种成果玉米种子“佛230”“佛238”搭载神舟十五号载人飞船飞向太空,启动空间实验,种质资源库进一步扩充。

  2.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紧抓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机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壮大优势特色农业。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一带两区一河谷”产业布局,重点抓好烤烟、葡萄、韭黄、芒果、柑橘、石榴等优势特色产业。全年烤烟种植16.61万亩,完成产量22.71万吨;蔬菜种植面积27.83万亩,预计产量42.3万吨;水果种植36.24万亩,预计产量35.77万吨;中药材种植5.7万亩,预计产量6.3万吨;花卉种植7.92万亩,实现鲜切花产量9957.1万支、盆花产量686.75万盆。二是大力发展畜牧业。畜牧业生产持续向好,培育畜禽规模养殖场313个,温氏100万头生猪、新广农牧65万套种鸡等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全年生猪、牛、羊出栏分别达到85万头、7.9万头、25万头,家禽出笼1810万只。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预计88.9亿元,同比增长12.3%。三是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围绕小浆果、咖啡、花卉、中药材等产业,引进光筑农业、泰贤生物、山东寿光等一批优质企业和项目落地弥勒,全力壮大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生物医药2条产业链。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荐鸿祥牧业、凯源养殖2家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企业申报云南省龙头企业,截至目前,全市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其中,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家。四是抓好现代农业载体建设。大力推动“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建成1个县级现代花卉产业园,新申报州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镇2个,全市州级以上“一村一品”专业村镇达23个。五是科技赋能农业增效。抓实云南弥勒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市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合作和产学研融合发展,全市20余家企业与省内外近30家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科技合作,累计建成省级专家工作站4个,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1户。

  3.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一是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推广应用示范1.17万亩,实施“三新配套”示范推广3万亩。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工作,全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率达51.49%,统防统治率达42.26%。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5%。二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与科院研所联合开展韭黄、葡萄化肥农药两减增效、土壤污染阻控与修复技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20余项绿色关键技术应用,建立百、千亩示范基地8处,建成葡萄、韭黄等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11.9万亩。推动农产品追溯管理,58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太平湖森林小镇山地石漠化公园成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三是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云南省“10大名品”“三品一标”,新增“绿色云品”品牌目录5个,绿色食品认证13个,有机食品认证9个。全市累计获得省级“10大名品”数量3个,“三品一标”认证9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1个、绿色食品认证38个、有机农产品认证14个、地理标志产品1个。四是推进数字农业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农业数据平台建设,建成12个数字农业物联网设备及其技术集成示范点,引领带动全市数字农业发展。

  4.注重农产品质量提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抓实农产品检测。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数为395批次,检测合格率为99%;完成快速检测任务2390批次(种植业),合格率100%;完成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5357批次,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项抽检29批次,所有抽检结果均为阴性。二是加强屠宰监督管理。屠宰检疫做到“应检尽检”,检疫率和出证率达到100%,杜绝病害肉上市,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三是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完成春季、秋季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经检测,各项指标均达或远超规定标准。四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加大对种子、农机、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重点农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民权益。年内立案查处42件行政处罚案件(其中3件移交公安机关),办结39件。

  5.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以“四治三融一示范”为抓手,大力推动乡村建设。一是因地制宜“治厕所”,围绕“农村户厕应改尽改,自然村公厕全覆盖”的目标,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基本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2022年完成卫生户厕改建3824座、自然村公厕改建任务124座,投入财政奖补资金1568万元。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5%。二是常态长效“治垃圾”,建立“户日保洁、村周清扫、镇月扫除、市季整治”的四级联动保洁机制。2022年建成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1个、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25个,投资1.26亿元建设垃圾中转站14座,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90.9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75.17%。三是分类推进“治污水”,累计投资1.67亿元建成11个污水处理厂,投入580万元安装10套金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对居住分散、干旱缺水的村庄,建成无动力厌氧设施、大三格化粪池、氧化塘等污水处理设施21个,完成1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1.18%,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29%。四是综合施策“治村庄”,持续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和管控,深入开展绿美乡村行动,以植树造林绿化村庄,以瓜果蔬菜美化庭院,成功创建1个省级绿美乡镇、1个省级绿美乡村、8个州级绿美乡村,逐步形成市级有示范,乡镇有经验,村庄有特色的发展格局。五是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制定《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工作方案》,指导1170个自然村将人居环境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制定保洁制度、垃圾收费制度,划定门前四包责任,建立保洁队伍,落实日常保洁责任。全市共配备村庄保洁员1738名,覆盖率100%。全市累计创建美丽乡村215个,弥阳街道小河边村、西三镇老寨村、西二镇矣维村、五山乡舍姑村、朋普镇马堡村等美丽乡村成效显著、亮点纷呈,示范效应逐步凸显。

  6.深化改革激发农村活力。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村集体经营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创新发展方式。一是持续推进股份合作制度改革,清查核实全市农村集体账面资产集体资产47.73亿,引导8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赋码成立124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有经营性资产的村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二是有序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流转,新增流转土地12948亩,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9.52万亩。三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认真落实农村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严格审批新增宅基地建房。年内新增审批农村宅基地729宗,审批面积10.59万平方米。四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面启动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工作,总结推广10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投入各级财政衔接资金953.5万元实施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28个,全市135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4995.02万元,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科、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弥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弥勒市人民政府糖业办公室、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弥勒分校)

  2.弥勒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3.弥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弥勒市畜牧兽医执法队)

  4.弥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弥勒市植保植检站(弥勒市农药监督管理所)

  6.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弥勒市绿色食品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关于弥勒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与弥勒县植保植检站合署办公等事项的通知》(弥农字〔2010〕78号)文件要求,弥勒市植保植检站和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办公地点合并,法人为同一人,故会计核算为同一个账套,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并入弥勒市植保植检站编制部门预算

  7.弥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8.弥勒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弥勒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弥勒市农业农村市场信息数据服务中心)

  9.弥勒市渔业管理站(弥勒市渔政监督管理局渔业行政执法大队)

  10.弥勒市种子管理站

  11.弥勒市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

  12.弥勒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13.弥勒市特色经济作物发展中心和弥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合署办公

  14.弥勒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和弥勒市农科局机关农田建设科合署办公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机关

  2.弥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弥勒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4.弥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5.弥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6.弥勒市植保植检站

  7.弥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8.弥勒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9.弥勒市渔业管理站

  10.弥勒市种子管理站

  11.弥勒市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

  12.弥勒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4人(离休0人,退休154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49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统计,包含15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车辆大于编制车辆的原因主要是有9辆一般用车和业务用车,25辆教练车。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89,267,472.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941,675.10元,占总收入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5,797.68元,占总收入的0.1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1,098,873.84元,下降68.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0,589,781.69元,下降69.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509,092.15元,下降60.98%。主要原因是减少云南吉源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及冷链物流项目补助资金19,600,000.00元,减少2021年第二批新增债券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00,000,000.00元,减少2021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95,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23,005,238.20元。其中:基本支出34,593,573.66元,占总支出的15.51%;项目支出188,411,664.54元,占总支出的84.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1,604,246.05元,下降63.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85,835.54元,下降5.94%;项目支出减少389,418,410.51元,下降67.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云南吉源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及冷链物流项目补助资金19,600,000.00元,减少2021年第二批新增债券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00,000,000.00元,减少2021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95,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593,573.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254,477.83元,占基本支出的96.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9,095.83元,占基本支出的3.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411,664.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3,995,579.9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13816款食品安全监管1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工作,截至2022年已完成工作。

  2060404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59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奖补工作,截至2022年已完成工作。

  2060499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524,521元,主要用于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工作,截至2022年,弥财教指(2020)51号2020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弥财教指〔2021〕25号2021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及绩效目标项目已完工,其余项目正在加快实施。

  2060503款科技条件专项2,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第二批)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截至2022年已完成工作。

  2110402款农村环境保护3,0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截至2022年已完成工作。

  213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15,983.85元,主要用于多年水稻试验示范项目经费、党员经费、农产品专项监测委托抽样费、绿色高效玉米新品种100亩核心样板试验费等各项非财政拨款收入,截至2022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绿色高效玉米新品种100亩核心样板试验费等25个项目已完成工作,其余项目正在加快实施。

  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231,255.03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农业发展、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项目等相关工作,截至2022年,弥财农指(2022)41号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已完成,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108款病虫害控制4,294,062.24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省级配套、中央动物疫病等补助、中央和州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截至2022年,弥财农指〔2021〕45号2021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弥财农指(2022)21号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弥财农指(2022)51号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弥财农指〔2022〕59号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已完成,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110款执法监管2182.79元,主要用于弥勒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业务工作经费开支,截至2022年,弥财预指〔2021〕2号弥勒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业务工作经费项目已完工,其余项目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119款防灾救灾1,51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截至2022年,项目已完工。

  2130120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16,800,000元,主要用于烟叶发展扶持、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截至2022年,弥财预指(2021)319号2021年省级第一期“2260”优质烟叶工程补贴资金、弥财农指(2022)81号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助资金项目已完工,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122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0,102,979.61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截至2022年,弥财农指〔2021〕31号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完工,其余项目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124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295,179.83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等相关工作,截至2022年, 弥财农指(2020)73号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弥财农指〔2021〕31号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完工,其余项目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126款农村社会事业15,930,193.05元,主要用于厕所革命、州级农业发展专项工作,截至2022年,弥财农指〔2021〕45号2021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弥财农指〔2022〕11号2022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专项资金、弥财农指(2022)35号2022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弥财农指〔2022〕69号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补助资金项目已完工,其余项目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135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9,612,841.68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工作,截至2022年,项目中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补助工作已完成,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153款农田建设71,995,579.97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市级农田建设项目开支, 截至2022年,弥财农指(2020)23号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红财农发〔2020〕110号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弥财农指(2022)23号2022省级农田建设(第一批)专项资金、弥财农指〔2022〕6号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其余项目正在实施中。

  2130199款其他农业支出7,445,210.6元,主要用于烤烟收购经费补助、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专项资金等相关工作,截至2022年,预算预拨〔2021〕35号2021年烤烟生产收购经费补助资金、弥财建指〔2022〕4号2022年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专项资金项目已完工,项目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60,000元,主要用于第二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截至2022年,项目正在进行中。

  2130599款其他扶贫支出27,816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 截至2022年,项目已完工。

  2130803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700,381.02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市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截至2022年,2022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种植业、养殖业)补助资金、弥财金指(2022)1号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助资金、弥财金指(2022)5号2022年度农业保险州级财政保险费补助资金、弥财金指(2022)9号结算2021年度及下达2022年度农业保险省级财政保险费补助资金项目已完工,其余项目等2023年合并支付。

  2150517款产业发展2,0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一批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截至2022年,项目已完成。

  2160299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6,363,477.87元,主要用于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工作,截至2022年,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已完成,项目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159,497.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与上年相比增加22,780,396.88元,增长11.4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了弥财教指〔2022〕33号2022年中央(第二批)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0.00万元、增加弥财农指〔2022〕42号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00.00万元、增加弥财农指〔2022〕81号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助资金480.00万元,增加弥财农指〔2022〕41号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金375.00万元,增加弥财农指〔2022〕75号中央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支出191.71万元,增加弥财建指〔2022〕21号2022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高原特色水果种植示范园建设)经费32.00万元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2013816款食品安全监管1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外交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国防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公共安全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4,114,5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主要用于科技计划、创新、发展等项目支出,其中:2060404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59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奖补工作;2060499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524,521元,主要用于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工作;2060503款科技条件专项2,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第二批)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88,52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开支,其中: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9,968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的建房安家费;2080502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180,950.7元,主要用于事业离休人员的工资、离休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81,040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16,566.37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99,917.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开支,其中:2101101款 行政单位医疗273,593.4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保支出;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2,185,881.2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保支出;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440,443.15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保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出,2110402款农村环境保护3,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99,783,05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3%。主要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村产业、执法等方面基本和项目支出,其中:213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15,983.85元,主要用于多年水稻试验示范项目经费、党员经费、农产品专项监测委托抽样费、绿色高效玉米新品种100亩核心样板试验费等各项非财政拨款收入;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231,255.03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农业发展、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项目等相关工作;2130108款病虫害控制4,294,062.24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省级配套、中央动物疫病等补助、中央和州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2130110款执法监管2182.79元,主要用于弥勒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业务工作经费开支;2130119款防灾救灾1,51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工作;2130120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16,800,000元,主要用于烟叶发展扶持、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130122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0,102,979.61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2130124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295,179.83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等相关工作;2130126款农村社会事业15,930,193.05元,主要用于厕所革命、州级农业发展专项工作;2130135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9,612,841.68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工作;2130153款农田建设71,995,579.97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市级农田建设项目开支;2130199款其他农业支出7,445,210.6元,主要用于烤烟收购经费补助、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专项资金等相关工作;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60,000元,主要用于第二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2130599款其他扶贫支出27,816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2130803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700,381.02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市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交通运输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2022年第一批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开支,2150517款产业发展2,0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363,47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开支,2160299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6,363,477.87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金融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其他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债务还本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债务付息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2,300元,支出决算为494,990.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2,530.0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46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4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2,300元,支出决算为494,990.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2,530.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4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车辆老化,增加车辆维修费,且本年度实施项目增加,增加项目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619.54元,下降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139.98元,增长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759.52元,下降40.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2.本年因疫情影响,上级对下调研指导工作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

  2.购置车辆0辆。无公务用车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村产业、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市人员到我局开展农业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5,339.29元,减少1,802,360.11元,下降57.4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因培训费、会议费较上年度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资产总额212,005,786.52元,其中,流动资产79,590,392.41元,固定资产22,497,377.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4,864,490.49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5,053,526.1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393,753.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77,415.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801.61平方米,账面原值3,527,931.3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294,699.6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6,116,582元;出租房屋1333.34平方米,账面原值3,967.5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967.52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16,257.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5,3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00,859.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