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828-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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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9-17
- 有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220100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8年1月,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印发< 云南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委编办《关于撤销市、县(市、区)监察局等机构的通知》,中共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弥勒市纪委)与弥勒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市纪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市委和州纪委的双重领导;市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州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中共弥勒市纪委,弥勒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的主要工作有: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从快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用铁的纪律巩固提升弥勒清明的政治生态。
2.坚持抓长抓细抓常,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执纪问责,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建立健全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3.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充分发挥派出(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开启党内监督的全天候“探照灯”,凝聚监督合力。
4.强化民生监督检查,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资金和项目申报、分配、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对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坚决查处。
5.管党治党压实责任,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突出抓住“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用好问责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巡察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执纪钢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发现问题、执纪审查和组织协调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行为各环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9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6,906,198.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06,198.6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度收入7,543,410.00元对比增加9,362,788.60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1月,成立弥勒市监察委员会和派驻12个纪检组,年内调入人员37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6,088,648.81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8,394.32元,占总支出的92.97%;项目支出1,130,254.49元,占总支出的7.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支出8,086,045.30元对比增加8,002,603.51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8,394.32元,与上年基本支出数8,086,045.30元对比增加6,872,349.02元,增长的原因是2018年1月,成立弥勒市监察委员会和派驻12个纪检组,年内调入人员37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大幅增加。本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91,171.72元,与上年支出数3,203,496.90元对比减少912,325.18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三公”经费;项目支出1,130,254.49元,与上年项目支出数0元对比增加1,130,254.49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经费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基本支出16,088,648.81元。与上年基本支出数8,086,045.30元对比增加8,002,603.51元,增长的原因是2018年1月,成立弥勒市监察委员会和派驻12个纪检组,年内调入人员37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大幅增加。其中:工资支出11,450,550.00元,2017年综合考评绩效奖1,864,000.00元;公用经费支付372,329.72元,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59,79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029,983.00元;遗嘱人员生活补助28,332.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0,254.49元。与上年项目支出数0元对比增加1,130,254.49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经费预算。弥财发〔2018〕12号市办案经费和办案场所建设经费支出1,130,254.49元,主要用于开展查办腐败案件和扫黑除恶工作所需的办公费、交通费、固定资产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8,648.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6,045.30元对比增加8,002,603.51元,增长的原因2018年1月,成立弥勒市监察委员会和派驻12个纪检组,年内调入人员37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70,534.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机关保运转正常开支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8,11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6,200.00元,支出决算为357,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2,5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4,500.0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成立专案组,办案期间伙食费增加和增加2辆执勤执法用车,车辆运行费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69,346.0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7,660.0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1,686.0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成立专案组,办案期间伙食费增加和增加2辆执勤执法用车,车辆运行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500.00元,占53.92%;公务接待费支出164,500.00元,占46.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5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2,5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4,5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4,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上级单位调研工作产生的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及接待人次330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1,171.72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3,496.90元对比减少912,325.18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3,628,639.77元,其中,流动资产1,115,019.17元,固定资产2,513,620.6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12,970.6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81,037.61元,固定资产增加1,031,933.00元。人员增加,购置办公用品和会议室设备;市检察院划拨2辆执勤执法用车和6个保密文件柜、2台手提电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4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49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18年,根据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结合市纪委市监委职责,组织实施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及履职效益等情况的分析及评价;了解2018年部门整体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整体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我单位遵守《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以制度为准绳编制预决算。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年度预算编制的要求,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依据,按照单位人员、类别、单位固定资产情况、预算单位组织的收入情况等信息认真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市财政局 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在年度预算范围内 进行审批,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和报销。若需要调整预算应及时上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执行。年终认真编制部门决算,保证部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准确性。本单位2018年度预决算财政信息已经按要求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规范财务管理,推行公务卡结算,财务不以现金方式支付报账款与借款;设备购置及一律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办公用品采取集中定点采购;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和“三公”经费坚决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完善审批、预算手续,做到附件依据齐全,杜绝一切超标准、超预算的开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机关财务自查自审,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组织整改。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51号文件精神,市纪委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6月30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与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7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5.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2018年,市纪委市监委涉及绩效评价的经费有:公用经费145.55万元,办案场所建设补助经费30万元,办案经费150万元,省纪委转移支付办公经费10万元,共计335.55万元。在经费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市纪委规范部门内部控制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单位财政资金规范运行、安全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工作经费的使用效益。通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使本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保障部门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权力,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8年,市纪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加强对扶贫领域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解决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身边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贪官有人治。三是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4.行政效能
2018年,我单位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力度,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加大财政预算资金监管力度,认真组织预算、决算工作,按时编报预算、决算工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用好用活每一笔财政资金。把监督职责放在首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为重点,加大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紧盯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精准扶贫脱贫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预算收支在年度内得到了有效控制,厉行节约各项行政成本,打铁做到了自身硬,机关效能建设在全市树立了良好的表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