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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czj/2024-0000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5520100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景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的行业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党委政府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的规划管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旅游景区重大项目的实施及推进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景区资源的普查,监督合理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旅游景区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体系;负责全市旅游景区最大游客承载量的测算;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经济运行的分析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景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的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旅游景区开展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研发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景区旅游咨询咨讯情报收集;负责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弥勒市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旅发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在云南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州、市党委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线,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增强“八种意识”,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挂包帮”“转走访”帮扶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文明旅游景区的发展目标,加快推进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按照建设增靓点,管理出效益,服务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提升景区旅游品质,为打造设施齐全,服务优良,游客满意的旅游景区努力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工作 

  按照市委弥办发〔2015〕90号、91号文件要求和西三镇西发〔2015〕53号文件,弥勒市景区管理中心“挂包帮”花口村委会3个小组23户贫困户73个贫困人口。工作中,景区管理中心建立机构,制定方案,精准识别,精准对接,走访调研,制定计划,扎实开展了“转走访”工作。 

  首先,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制定了《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熟悉工作流程,明确“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目的和任务,提高干部职工对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思想认识。 

  第二,管理中心积极与西三镇政府、花口村委会精准对接,共同协商确定了我单位在职在编的7名干部职工“挂包帮”对象名单,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对接,实现帮扶全覆盖。7名干部职工多次走访了3个村小组23户贫困户,仔细了解村、户两个层次的贫困状况,摸清贫困人口的房、地、钱、教育等现实情况,梳理分析帮扶中的问题,认真填写了《云南省贫困村访谈问卷》和《云南省贫困户访谈问卷》,做好走访记录。全面摸清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细化完善建档立卡资料和精准扶贫信息动态管理。 

  第三,根据走访了解的情况,景区管理中心协同西三镇党委、政府和花口村委会认真核对贫困村贫困户信息,准确掌握导致贫困的原因和实际需要,研究制定《景区管理中心五年帮扶规划》和《2017年帮扶计划》,挂联干部根据所挂联贫困户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个人帮扶措施和计划,安排了脱贫时间表。计划中包括原址重建扶持5户(含原址拆建3户)、产业扶持19户、教育扶持8户、社会兜底扶持15户、生态补偿扶持1户。一年来,挂联干部职工积极帮助贫困户找项目找工作,筹措资金,开展好种养殖项目,协调贫困户4户筹措建房资金13.8万元,新建房屋4户,目前入住3户,1户正在建设中。预计到2017年底,可实现贫困户脱贫4户。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推进4A级景区建设 

  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方案》和《弥勒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5年)》要求,景区管理中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参与全民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的创建目标,加快红河水乡特色小镇、太平湖森林公园、东风韵庄园规划建设,完善锦屏山风景区、锦屏后海、云南红酒庄、可邑小镇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锦屏山风景区铜质弥勒大佛更换、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星级旅游厕所、标识系统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指导可邑旅游小镇森林酒店建设和烧烤区、帐篷酒店、可邑马帮跑马场旅游项目的拓展规划建设,目前已投入运营;指导可邑旅游小镇成功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指导锦屏山风景区、云南红酒庄AAAA级旅游景区标准建设工作。全市旅游景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了景区接待水平,为把弥勒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生态文明旅游示范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好旅游景区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景区” 

  景区管理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狠抓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隐患整改和专项治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加大监督管理,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等一系列的安全举措,形成了“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责任有人担、景区上下齐抓共管”的旅游安全工作格局,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一年来市内各景区未发生一起大的安全事故,有力促进了景区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委、市政府和市旅发委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景区(点)旅游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有效促进市旅游业大格局的发展,景区管理中心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成立了以景区管理中心主任为组长、各科室骨干为成员的旅游景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景区管理中心业务科,由业务科长李成哲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任兼职安全员,负责处理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日常事务。

  为切实加强对景区(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景区管理中心与市旅发委签订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与辖区内各旅游景区(点)签订《弥勒市旅游景区(点)(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奖惩目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安全培训。 

  为提高景区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防范能力,我们4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结合六月“安全生产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出动车辆18台次,人员56人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安全标语18条,警示标识46处,接受游客咨询150人次.以会代训9次,培训安全工作人员138人次,举办消防技能演练4次,参加人员129人次,大大提高了景区安全人员的意识和技能。 

  (三)深入景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意识,景区管理中心制定《黄金周旅游安全和接待工作实施方案》、《安全检查月工作制度》等制度措施,结合上级专项整治要求,利用节假日、黄金周、月中月末等定期不定期深入各景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查各类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景区限期整改。一年来,共出动车辆32台次,人员126人次,检查安全隐患81处,整改81处,整改率100%,为游客营造了一个平安和谐的旅游环境。 

  四、抓管理,转作风,提高景区服务质量 

  景区管理中心干部职工深入弥勒各个景区,调查了解景区旅游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工作,调查全市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情况,实地查看景区旅游公共基础设施服务配套体系建设情况,为做好弥勒旅游景区发展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指导各景区开展“微笑服务”、“文明窗口”服务活动,树形象,立榜样,组织全市各行各业人员开展旅游体验行动,对游客进行问卷调查,对景区员工进行服务技能培训3次56人次,培训景区导游2次35人,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有力提升了景区员工的服务水平,增强了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全面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提高景区接待水平。加大对景区旅游行业的综合治理力度,整顿景区经营秩序,优化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和景区管理中心服务热线等综合咨询服务,努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 

  加大旅游宣传,充分利用“5.19”旅游日、旅游黄金周、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宣传活动,悬挂标语7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体和户外广告广泛宣传弥勒的景区景点,鼓励景区景点积极参加大型旅游交易会,利用资源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民俗文化活动、文化讲座、农业观光采摘等旅游体验活动,营造浓厚的旅游氛围,大力推介弥勒旅游,吸引海内外游客到弥勒观光体验,为把弥勒建设成为一流的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努力工作。 

  2017年,弥勒市旅游景区共接待游客547.9万人,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9.9%,实现旅游收入 25758.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了46 %,实现弥勒旅游产业的持续增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弥勒市景区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0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94万元,下降率为3%,主要原因: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标增资和未申请拨入工作经费,因此较上年收入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1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8.7万元,增长率为19%,主要原因: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标增资,因此较上年支出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7万元,增长率为19%,主要原因: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标增资,因此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无财政拨入项目建设资金,因此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16.19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标增资,因此较上年支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补发改革性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8.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日常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单位对业务工作支出进行统一压减,因此“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数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03万元,下降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7万元,下降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6万元,下降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单位只有财政拨入的在职在编人员公用经费2500元/年,无开展业务工作经费,所以对业务工作支出进行统一压减,因此“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占63%;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占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我单位无此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购置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景区管理中心(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景区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景区管理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无此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景区管理中心资产总额35.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6万元,固定资产34.82万元(其中:房屋0万元、车辆26.21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0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了顺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依据上级要求组织项目绩效考评工作,下达项目绩效考评通知,跟踪了解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情况,做好项目绩效考评经验总结及交流宣传工作,探索绩效考评结果公示及应用机制,形成预算绩效考评工作报告材料。 

  二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单位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三是绩效管理成效显著。2017年,我室对决算重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考评,项目支出都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弥勒市景区管理中心 

                                2018年8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55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