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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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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中医医院成立于1983年,经过36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唯一一所市属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承担着弥勒市56.73万人口的医疗健康任务。1996年、2013年、2018年均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是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六医院等多家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帮扶医院。院内建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医心理学临床实践基地”、“昆明市延安医院骨科李军民教授专家工作站”、“云南省名中医秦竹传承工作室(二级工作站)”。
医院编制床位299张,实际开放病床600张。设有临床科室18个(麻醉科、急诊重症医学部、外科二病区、外科一病区、眼耳鼻咽喉科、骨伤科二病区、骨伤科一病区、针灸推拿科、脑病科、老年病科、肺病科、神志病科、妇科、产科、儿科、脾胃病科、康复科、内二科);医技科室7个、职能部门10个、门诊诊室2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2、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做足中医特色,加强中医药团队建设
3、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落实各项改革要求
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
5、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6、加强重点学科的建设
7、继续做好等级医院建设各项工作
8、进一步完善绩效分配机制
9、继续狠抓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弥勒市中医医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95人,主要是合同制人员。
离退休人员7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2,188,988.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71,752.20元,占总收入的13.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65,008,382.83元,占总收入的85.8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8,853.31元,占总收入的0.3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增加10,967,967.22元,事业收入增加3,243,912.23元,因2020年度财政项目拨款较多,故财政拨款数增加,医院业务量扩大,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故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88,711,873.37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39,534.37元,占总支出的92.38%;项目支出14,372,339.00元,占总支出的7.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8,771,758.97元,项目支出增加13,298,871元,主要原因是重视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杜绝浪费现象。因财政项目拨款增加,故项目开展较多,导致项目支出增加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中医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339,534.37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了8,771,758.97元,主要原因是成本方面进行大力控制,开源节流,控制不合理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118,014.42元,占基本支出的45.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221,519.95元,占基本支出的54.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中医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72,339.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13,298,871元,原因是财政项目补助拨款增加较多,相应开展较多项目,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如: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公共卫生项目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稳步推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02,766.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16%。与上年相比增加12,828,623.22元,原因是财政项目拨款增加较多,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5,22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583,040.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主要用于贫困患者救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61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疫情应急物资储备。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资产总额1,064,878,204.70元,其中,流动资产644,869,958.86元,固定资产406,378,034.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017,472.82元,无形资产1,612,738.1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673,203.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2,127,521.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6,108.19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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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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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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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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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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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064878204.70 |
64486995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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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875015.39 |
119347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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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472.82 |
1612738.12 |
3710954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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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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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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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