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fbgs/2025-00034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9-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负责防治水旱灾情,承担弥勒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负责全市水政监察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培训和水利涉外事务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年内共建成各类水利工程5341件,新增灌溉面积1.0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2.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km2;完成江河治理4.3公里,中低产田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5.07万亩,巩固提升3.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
⒉稳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1)全面加快推进弥勒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列入灾后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稳步有序开展龙泉水库工程、小宿依水库工程、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2)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申请2019年度水务专项债券项目2个,申请地方政府水务专项债券金额 244213.14万元(甸溪河治理工程110400万元,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133813.14万元)。
⒊紧抓重点水利项目,有序推进工程建设
⑴弥勒市甸溪河治理工程。项目治理甸溪河河道64Km,岸坡支砌128Km,规划总面积约516公顷,工程建设周期为3年,工程批复总投资21.3亿元。工程一期(锦屏山至弥师路段长7.3Km)于2017年3月25日施工,累计完成投资约7.16亿元。
⑵弥勒市洗洒水库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水库总库容2478万m3(增加874万m3),最大坝高67.7m(加高8.2m),概算总投资15288.60万元,设计灌溉面积4.3万亩,城镇供水人口10.25万人,年供水量3317.3万m3,工程于2018年2月开工,累计完成投资3720万元。
⑶弥勒市太平雨补水库输水干渠工程。该工程是烟草援建的水源工程项目,主要任务是提高干渠控制范围内17.27万亩农田的供水效率。工程治理和新建渠道62.683km,概算总投资6565.32万元(烟草援建4974.97万元),于2018年4月28日开工,累计完成投资约1060万元。
⑷弥勒市2017年度东风片区(二期)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项目落实中央补助资金956万元,按照先建后补的政策,工程完成后进行补助。目前,项目完成总投资8697万元,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
⑸弥勒市甸溪河治理工程竹园段。工程治理河长4.843km,两岸治理堤防长9.74 km,使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工程批复总投资3578.48万元,累计完成工程投资1080万元。
⑹弥勒市己白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346.36万元,实施坡改梯3601.35亩,并配套水池、管网、道路等措施,工程于3月12日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125万元。
⑺灾后薄弱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列入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绿水塘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18年10月8日开工,预计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提高人饮安全保障
弥勒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涉及西一镇、弥阳镇、巡检司镇3个镇3.6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概算总投资1180.96万元,工程已于6月底开工建设,完成投资900万元。
⒌推进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
⑴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八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弥勒2018年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84.39万元,涉及拉里黑村委会12个村民小组810户267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4户107人)总灌溉面积1.35万亩。工程于2月26日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520万元,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35万亩。
⑵弥勒市西二镇大冲山区小水网工程。工程批复总投资763.58万元,涉及17个村民小组1032户3691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43户461人),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200亩。工程于2017年11月28日开工,2018年7月10日完工,10月22日进行市级验收,累计完成投资660万元。
⑶弥勒市巡检司镇乌崩山区小水网工程。工程批复总投资632.99万元,涉及810户267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102户412人),改善灌溉面积2550亩,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500万元。
⒍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
一是全面建立市、镇(乡)、村三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18位处级党政领导,40个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别担任11条河流、10条渠道、39座水库的市级河长和副河长,以党政领导为核心的河(湖)长组织体系实现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弥勒市贯彻落实2018年红河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完善河(湖)长制七项配套制度,安装设置公示牌156块,编制52个“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工作方案,三级河(湖)长巡河、巡库3668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协、人大开展河长制工作督查10次,市级督查20次,下发督办函和整改通知5份;四是助力河(湖)长工作见实效。结合“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等工作,清理河道27条、水库39座、坝塘22个、渠道7条,整治面积330000平方米,清理河道155公里,清理垃圾7800余吨,河道两岸生态恢复93000平方米,关停非法采砂点6个,取缔非法采砂点1个;拆除甸溪河河道岸线管理范围内违规建筑物153平方米,整治非法种植4569平方米,有效改善甸溪河水生态环境。
⒎积极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继续开展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二是落实防汛工作责任。落实全市水库、坝塘防汛责任人,完成市级防洪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水库、坝塘防汛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499个;发放防汛责任人责任告知书等材料4000余份,储备防汛物资近300万元,落实防汛抢险队伍14只448人,成立28人专业抢险队伍;三是强化防汛检查。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汛前、汛中、汛后检查,成立6个市级督察组开展防汛督察工作;四是加强监测预警,全市建设39个自动雨量站,241个简易雨量站,6个水位站,2个视频站、2个图像站,辖区小(2)型水库或附近村寨的降雨观测设备已全覆盖,投入经费14.46万元,落实241个防汛信息员。
⒏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
一是严格执法监督。开展执法巡查125次,进行调查笔录7次,制作现场勘查笔录1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下发弥勒市水务局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制止涉嫌违法打井行为9起,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开展“中国水周”“三下乡”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发放宣传水杯、材料12800余份;三是强化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基本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通过省级验收和国家级抽查;新批取水许可2个,延续22个,变更7个;制定《弥勒市地下热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摸排地下热水开采井82眼,注销地下水取水许可5个;抽查地下水取水许可6次,督促检查3家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2次,注销入河排污口1个;完成征收水资源费772.36万元;四是加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审批水土保持方案9个,抽查17个生产建设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13份,缴费通知书7份,完成国家水土保持工程“图斑精细化”及无人机现场复核工作,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0.51万元。
⒐抓实监督检查,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对我市授权范围内的15件在建水利工程及3件烟水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年内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6次,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0份,安全生产、交通、消防责任告知书共150份。开展安全宣传培训3次,安全监督检查189次,对全市各乡镇和水利工程全覆盖摸底调查
⒑开展水利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落实挂包帮扶。派出挂联干部62人,驻村工作队队员4名,挂联巡检司镇高甸和乌崩村委会贫困户310户1221人;二是加大贫困地区水利项目建设。概算投资10437.40万元,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山区小水网等工程,有效改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条件;三是强化贫困群众饮水保障。下达补助资金373.8万元,建设“爱心水窖”1246件,每件补助3000元,水窖建设优先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2018年预脱贫的2079户7307人饮水均有保障,取水半径不超过一公里。四是提升贫困群众饮水安全。实施弥勒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解决3.6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投入资金5000元购置消毒灵,用于集中供水水源和水窖水的消毒,协调市疾控中心对贫困村的饮水水质开展监测工作,保障贫困户饮水水质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1,334,661.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24,661.39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2017年收入合计117664151元相比,减少46329489.61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配套率低,当年收入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2,856,778.22元。其中:基本支出20,877,984.71元,占总支出的28.66%;项目支出51,978,793.51元,占总支出的71.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7年支出合计116506136.82元相比,减少43649358.60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配套率低,当年收入少,所以支出数也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水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77,984.71元。与上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62417.54元相比,减少684432.83元,主要原因是太平水库管理处、雨补水库管理中心、竹朋灌区管理处3家单位自2018年纳入财政全额供养。并入水务局核算,这3家单位的支出能准确计入各块支出,而2017年因不并入水务局核算,各块支出不能准确计算,大部分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水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978,793.51元。与2017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949884.28元相比,减少42971090.77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配套率低,相应项目支出数减少。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本年度中,项目支出51,978,793.5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99793.51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4079000元。重点项目具体如下:
1.己白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13463600元,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梯3601.35亩,并配套水池、管网、道路等措施,工程于2018年3月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1250000元。
2.弥勒市甸溪河治理工程竹园段。工程治理河长4.843km,两岸治理堤防长9.74 km,使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工程批复总投资35784800元,累计完成工程投资10800000元。
3.弥勒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涉及西一镇、弥阳镇、巡检司镇3个镇3.6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概算总投资11809600元,工程已于6月底开工建设,完成投资9000000元。
4.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八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弥勒2018年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843900元,涉及拉里黑村委会12个村民小组810户267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4户107人)总灌溉面积1.35万亩。工程于2月26日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5200000元,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35万亩。
5.弥勒市西二镇大冲山区小水网工程:批复总投资7635800元,涉及17个村民小组1032户3691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43户461人),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200亩。工程于2017年11月28日开工,2018年7月10日完工,10月22日进行市级验收,累计完成投资6600000元。
6.弥勒市巡检司镇乌崩山区小水网工程。工程批复总投资6329900元,涉及810户267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102户412人),改善灌溉面积2550亩,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5000000元。
7.河(湖)长制项目:一是全面建立市、镇(乡)、村三级河(湖)
长制组织体系。落实18位处级党政领导,40个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别担任11条河流、10条渠道、39座水库的市级河长和副河长,以党政领导为核心的河(湖)长组织体系实现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弥勒市贯彻落实2018年红河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完善河(湖)长制七项配套制度,安装设置公示牌156块,编制52个“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工作方案,三级河(湖)长巡河、巡库3668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协、人大开展河长制工作督查10次,市级督查20次,下发督办函和整改通知5份;四是助力河(湖)长工作见实效。结合“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等工作,清理河道27条、水库39座、坝塘22个、渠道7条,整治面积330000平方米,清理河道155公里,清理垃圾7800余吨,河道两岸生态恢复93000平方米,关停非法采砂点6个,取缔非法采砂点1个;拆除甸溪河河道岸线管理范围内违规建筑物153平方米,整治非法种植4569平方米,有效改善甸溪河水生态环境。
8.防汛抗旱项目:一是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继续开展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二是落实防汛工作责任。落实全市水库、坝塘防汛责任人,完成市级防洪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水库、坝塘防汛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499个;发放防汛责任人责任告知书等材料4000余份,储备防汛物资近300万元,落实防汛抢险队伍14只448人,成立28人专业抢险队伍;三是强化防汛检查。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汛前、汛中、汛后检查,成立6个市级督察组开展防汛督察工作;四是加强监测预警,全市建设39个自动雨量站,241个简易雨量站,6个水位站,2个视频站、2个图像站,辖区小(2)型水库或附近村寨的降雨观测设备已全覆盖,投入经费14.46万元,落实241个防汛信息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65,250.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4%。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256136.82元相比,减少46890886.57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配套率低,相应项目支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0,95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和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66,284,29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6%。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在职人员的工资、日常业务支出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8500元,支出决算为223,788.86元,完成预算的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8,963.01元,完成预算的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825.85元,完成预算的3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并入水务局本级做决算的太平水库管理处、雨补水库管理中心、竹朋灌区管理处因4月才并入水务局,发生业务较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3,333.53元,增长11.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两年均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507.68元,增长2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74.15元,下降6.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是因为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是因为严格执行经费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963.01元,占71.03%;公务接待费支出64,825.85元,占28.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963.0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8,963.0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规划、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4,825.8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4,825.8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前期项目、水利工程建设中上级部门指导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9,267.67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1703.78元相比,减少5182436.11元,主要原因是太平水库管理处、雨补水库管理中心、竹朋灌区管理处3家单位自2018年纳入财政全额供养。并入水务局核算,这3家单位的支出能准确计入各块支出,而2017年因不并入水务局核算,各块支出不能准确计算,大部分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水务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44,355,927.37元,其中,流动资产34,670,161.42元,固定资产209,685,765.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6,446,067.1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448,576.24元,固定资产增加204,894,643.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两年均为0,在建工程两年均为0,无形资产两年均为0,其他资产两年均为0。固定资产增加较多是因为2018年雨补水库管理中心的资产纳入统一核算,所以变动较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2批,账面原值1054085.1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938.23平方米,账面原值7011810.0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71302.1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75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75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2018年度预算安排弥勒市水务局项目2个,下达项目资金共计2059000元,分别为防汛抗旱项目经费1059000元,河长制专项经费10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防汛抗旱项目绩效自评
2017年12月,市财政局下达防汛抗旱项目经费1059000元,其中:拨气象局防汛抗旱工作经费50000元,拨甸溪河弥勒段建设管理处防汛抗旱工程款864400元,付2018年防汛信息员补助经费144600元。2018年实际支出1059000元,结余0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2.河长制专项经费绩效自评
2017年12月,市财政局下达河长制专项经费1000000元,其中:付河长公示牌宣传费100940元,付清河行动租车费2200元,付车辆燃油费45000元,付聘用人员工资117206元,付差旅费8114元,付珠江水利技术咨询中心河长制专题培训费20000元,付河长制会议培训费5685元,付书籍征订费8238.47元,付办公设备及零星用品35108.5元,付银行汇款手续费36元,拨乡镇清河行动补助经费60000元,2018年实际支出402527.97元,结余597472.03元。资金使用率40.25%。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防汛抗旱项目
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为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具体为:与市气象局加强信息共享的绩效目标是共同推进防汛抗旱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准确的数据;对甸溪河弥勒段清淤疏浚的绩效目标是保证河道畅通,有效遏制洪灾;对全市241个简易雨量站防汛信息员实施经费补助的绩效目标是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发挥更大的效益。
2.河长制项目
2018年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提升年、攻坚年,弥勒市2018年成立清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清河行动,对管辖范围内的河湖库渠进行摸底调查,同时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河湖保护教育宣传工作,有效改善河湖水系生态。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部门支出基本完成年初设定任务,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单位综合目标经市委、市政府考核为良好等次。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完善预算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建立了弥勒市水务局内部管理制度,综合涵盖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部门决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等方面,部门的整体财务运行有据可据,部门预算决算能做到科学准确,使财政资金得以合理、高效地使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