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0058
- 发布机构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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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1-1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2023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能力提升,强化干部学法,全面推进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带头学法“增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内容,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到法治人社建设全过程各方面。2023年,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共2次。二是集体学法“强素质”。把加强学法作为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常态化开展普法学习。依托“学习强国”“弥勒党建”APP、“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和“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向实践学,虚心向群众学,广泛向社会学。2023,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共4次,通过干部职工学习例会开展法治业务培训1次。三是主题活动“营氛围”。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全局干部职工95人,除驻村5名同志和1名休产假同志外,共89人参会,参与率93.7%;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强基”云南省2023年民法典知识在线答题活动,全局95名干部职工均参加了答题活动,参与率100%;四是法治宣讲“促学习”。2023年邀请法律顾问钱关桥同志开展法治宣讲2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全面解读。结合干部职工素质提升,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保密条例等各类法律知识讲座。五是线下旁听“促提升”。2023年9月14日,组织人员到市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通过近距离地现场旁听,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全面提高干部职工自我约束和自我警醒。
(二)严格管理监督,规范行为准则,着力提升劳动执法能力
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在“浓度、广度、温度、力度”上狠下功夫,推动劳动保障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2023年,全市未发生逾期未查未决欠薪案件及重大集体信访案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一是注重宣传教育,让执法氛围更有“浓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日常执法过程中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充分利用LED集中宣传、现场宣传、短信、微信、QQ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2023年,全局共制作悬挂布标10余条,制作普法宣传展板6块,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专题宣传栏2期,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标语20余条;二是利用周一政治学习例会开展“普法微讲堂”活动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能力。2023年共组织了10期700余人次的宣讲活动;三是充分利用日常巡查之机,深入项目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自身的维权能力。2023年,采取班组面对面宣传共计1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咨询人数达200余人,开展执法上门服务26户次,指导培训劳资专管员12人次。二是加强部门联动,让综合执法更有“广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住建、交通、水务、民政、工会等多部门的密切合作,围绕节假日,针对不同时间节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各类行政违法行为。2023年,全市共开展各类专项联合执法12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30人次,开展日常巡查376户次,经排查,全市共有6个项目存在欠薪隐患,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11个,行政处罚7个,处罚总金额7万元。三是打通绿色通道,让执法服务更有“温度”。坚持执法为民理念,注重打好刚性执法与柔性普法“组合拳”,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一方面,依托“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省级“12333举报投诉平台”和州级“12345便民热线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建立举报投诉绿色通道,实现“零距离服务、零物证受理”全天候不打烊服务,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成本、减少社会对立面,提高行政执法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深入基层一线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的方式,及时发现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隐患问题,及时进行规范和化解矛盾,减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必要的劳动纠纷。2023年,共接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举报投诉案件471件,涉及2084人,涉及金额3785.4856万元。“12333案件”系统共接收367件,涉及人数1125人,涉及金额1756.1万元。12345平台接件489件,已答复489件。四是提升监管质效,让行政执法更有“力度”。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纲,以创建“无欠薪”企业为依托,以“六制一金一表”为本,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将抽查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2023年,我局认真组织抽查工作,从全市用人单位中按照5%的比例抽取13家用人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立工作机制,多元调解矛盾,全面提升劳动仲裁效能
为不断提升劳动仲裁办案效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念好“四字诀”,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打出了一套卓有成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合拳”,为法治弥勒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念好“防”字诀,“部门联席”维护劳动关系“促和谐”。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商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和帮助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好劳动者基本权益,积极主动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形成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强大合力,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念好“智”字诀,“三级联动”推进调解组织“网格化”。线上线下大力宣传推广使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实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面入驻“一站式”智慧调解和“不见面”24小时在线服务,高效便民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目前,以市、乡、村三级网格化调解组织为载体,全市建立了1个市级行政调解机构,14个乡镇(街道)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4名调解员各负其责、上下对接的工作体系。念好“调”字诀,“三方合力”共绘劳动纠纷“同心圆”。通过建立新就业形态调解中心,推广“工会+法院+人社”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将“裁”“审” 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有机结合,实现多方联动,形成共同参与、相互衔接的多元化调解格局,健全预防、协商解决机制,搭建法治宣传平台,为妥善调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提供组织保障,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权益。截至2023年12月底,弥勒市成立了5家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涉及调解人员20名。念好“裁”字诀,“特邀调解”构建多元解纷“新力量”。积极统筹整合社会资源,今年我局创新具有市域特点的社会治理新模式,特邀7名调解员加入弥勒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中,长期开展诉前联调及法律咨询等工作,高效运转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2023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共接案173件,时效内结案率为100%。2023年度仲裁涉案金额674.7万元,其中劳动报酬149.45万元,经济补偿、赔偿金121.59万元;各基层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09件,涉及劳动者328人,调解组织涉案金额为414.85万元,288件为未支付拖欠劳动报酬、涉及农民工的争议,1件为社会保险的争议。2023年度仲裁结案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90.34%。
(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履职,高位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建设“温暖人社”为目标,在转作风、提效能、增便利、促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数字人社”引领服务升级。始终将数据思维贯穿于人社领域各业务全过程,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渠道及“一对一”企业服务活动,归集整合已开发的就业岗位信息,批量上传至“弥勒人社”“弥勒职场”“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引导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网上招工找岗,让群众享受智能优质高效的人社服务。2023年,通过新媒体等线上发布就业信息岗位46期,推送就业岗位6805个,初步达成用工意向5100余人。“简政放权”促进社会和谐。依托全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入驻人社服务196项,实现了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按照“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要求,持续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掌上办理”,为群众提供办事“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服务,精简申报材料15项。“社保扩面”取得显著成效。深入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深入企业、社区开展上门服务,全面摸排,锁定参保人群,建立精准扩面、特殊群体实名库,助力社保扩面。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9.81万人,其中企业在职职工参保4.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5.9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64万人,扩面成效明显。“法律顾问”助力依法行政。2023年4月,聘请单位职工钱光桥为我局法律顾问,并签订了聘期为3年的《法律顾问聘书》,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事件的法律“底气”。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在我局开展了2次法律知识宣传讲座,审核8个科室合同共10余份,为单位决策提出建议8条。“法治教育”提高干部素质。坚持把法治教育作为事业单位干部培训的“必修课”。2023年,印发了《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和《弥勒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内容考试的通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教育培训内容,并组织全市事业人员进行了考试。“规范表彰”激发干事热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对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023年,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表彰奖励项目申报和备案工作的函》文件,市司法部门未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表彰奖励人员。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在局领导高度重视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学习宣传手段单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赖于上级机关的安排部署,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法治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二是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还不够强,部分工作人员学法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人员系统性培训有待加强。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培训。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长亲自安排部署,高位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法治建设的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二是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每年年初上报上一年法治人社建设情况报告;三是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市委法制办上报述法报告。
(二)严格责任落实。在年初制定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把法治建设工作层层分解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相关科室配合,保证目标落实到位。将依法行政与人社事业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调度、同考核,切实提高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三)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针对职工权益保障、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就业和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党组集体决策的原则,推进展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及省、州、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依法履职,建设高效服务型部门,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人社公共服务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与人社业务的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的功能应用拓展,实现各项公共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强化“法治人社”建设。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履行好部门普法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禁止使用童工,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等。健全信访维稳形势研判和督导联系工作机制,完善重点领域应急预案。
(三)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发展。一是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频率,深入柔性执法研讨,做好欠薪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二是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建设;三是继续做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利益,努力化解劳动关系突出矛盾和问题,保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四)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一是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二是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科室在普法中的责任,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鼓励并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律手段依法有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三是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电话咨询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五)继续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检法、司法、住建、公安、税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积极推动人社领域执法活动发挥实效,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