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scjdglj/2025-00012
- 发布机构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3-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我单位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引领,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完善制度建设。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如行政处罚案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组织召开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作用,组织协调市场监管领域所有部门做好部门联合抽查与监督检查的统筹工作。推进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7项和部门抽查计划68项,按照“一计划一方案”原则制定对应事项抽查工作方案;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协同推进细化抽查方案,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扎实做好联合抽查工作。
2.创新监管服务方式,搭建放心消费平台。2024年9月省、州、市三级消费者协会在弥勒市红河水乡共同举办2024年云南省“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暨红河州“质量月”活动,线上+线下共促进消费总额达798.6万元,活动获弥勒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表扬。
(三)压实责任提效能,四大安全稳定向好
1.聚焦关键重点,严抓食品安全。一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2家学校食堂集中配送单位从采购、验收、配送等环节开展现场指导。2024年以来,累计出动239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2364个次,及时排查问题及风险隐患1149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7份,查办校园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起,各学校已对照反馈问题内容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量抽检要求,国抽、省抽、地抽、食用农产品等抽检任务2535批次,不合格产品94批次,已全部开展核查处置,抽检结果信息做到“应公布、尽公布”;开展快检2167批次,“你送我检”200批次,无不合格批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万户次,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34件。三是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列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完成865名包保干部对10700家包保主体全覆盖包保,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中主体包保率、食品安全总监及安全员配备率、“两单一书”上传率均达100%,2024年以来,累计督导各类主体2.4万户次,督导完成率和问题整改率均达100%。
2.强化监督管理,严保药品安全。一是严把药品零售准入关,2024年以来,源头发现并督促闭环整改问题隐患80余项,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98家,审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申报材料26份,线上线下接受咨询辅导80余人次。二是将抽样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2024年以来,已经完成23批次药品抽样、送检,完成化妆品抽样、送检6批次(其中网络抽样1批次),完成医疗器械抽样5批次;出动执法人员1107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379家次、使用单位148家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78家次,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103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三是组织开展“四项监测”业务培训会1场次、参训160余人,蹲点开展业务辅导10家次,监测评价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162例。四是强化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共检查市疾控中心1次、疫苗、麻精药品使用单位各11家次、中药配方颗粒使用单位4家次、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使用单位81家次、全覆盖检查全市二级以上医院4家、全覆盖检查实施三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家、重点检查实施二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2家。查办药械化案件47件,办结38件。
3.加强隐患排查,严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日常监管,巡查获证企业24家次。二是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签订《产品质量诚信承诺书》并完成系统录入104家。三是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加大对货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检查力度,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共检查销售单位207家次,抽查电动自行车产品4批次,电池11批次,头盔3批次,对抽查不合格的4批次产品进行立案查处。四是强化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危险化学品、燃气具、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等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共监督抽查产品23类、68批次,立案查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案件20件。
4.坚持层层布防,严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2024年以来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222份,新注册特种设备302台(套),停用设备30台(套),报废设备18台(套),注销登记82台(套)。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69家次,检查特种设备2474台(套),发现并完成隐患整治204条,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31份,约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家,立案查处13起。着力推进云南省电梯社会共治平台使用工作,积极使用电梯社会共治服务平台派发维保任务,维保人员应进行扫码维保,在平台上做好每一次维保记录。弥勒市辖区内19家维保单位承保的2095部电梯,共张贴2081张电梯社会共治平台标识,其中二维码赋码数2011张。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谋划并施行“八五”普法工作,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以“3·15”消费维权日、“质量月”系列宣传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为载体开展各项普法活动2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
2.开展多样化普法活动。通过开展培训或座谈的方式,召集餐饮行业、药品经营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单位、小作坊生产经营单位、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经营者、使用人员等进行10余场次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涉培人员达1000余人。在局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国家安全类、民生保障类、市场监管类的法律法规等100余篇。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
认真落实经营主体发展运行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持续推广运用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一表申报”模式,开办企业实现“一日办结”“零成本”,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释放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红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实有经营主体82864户,较2023年底净增5333户。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有待加强
随着市场监管领域不断拓展,监管任务日益繁重,执法人员数量相对不足,且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部门协同监管还需深化
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以及专项执法行动中,虽然各部门能够积极参与,但在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深度和广度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尚未形成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
(三)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普法宣传方式还比较传统,创新不足,对不同群体的针对性不够强,导致部分市场主体和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入,普法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法治问题。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决策,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执法监督等工作中发挥关键引领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法治市监建设
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效能。加大统筹部署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明确责任承担,强化过程管控,注重效能评价,确保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
结合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开展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加大执法力度
集中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全面提高执法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