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0471
- 发布机构弥勒市司法局
- 文号弥政办函〔2024〕1号
- 发布日期2024-02-0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的通知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63号,以下简称《方案》)决策部署,落实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我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作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抓手,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行政执法与政府管理工作协调发展。要强化主体责任,对已经完成的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对未完成任务,抓紧研究落实举措,按阶段、分步骤细化目标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二、强化沟通衔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强化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有序推进。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开展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培训、监督评估等各项工作的统筹指导;要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完善市级层面工作会商机制,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困难,重要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扎实推进我市行政执法质量有效提升。
三、加强督促落实
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将行动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并建立联络员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有序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我市细化分解的具体任务清单(附后),完善调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迎接省级2024年10月底、2025年10月底前开展的《方案》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
四、深入宣传推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深入挖掘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总结提炼,加强宣传推广。要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收集网络舆情、来信来访等信息,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防范化解矛盾。要将《方案》列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采取集中轮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全面开展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要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行政执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市司法局(联系电话:6186698;邮箱:mlzfjd698@163.com),由市司法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及州司法局。
附件:1.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相关责任单位名单
2.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模板)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弥勒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任务清单
工作目标 |
重点任务 |
主要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
(一)强化政治能力建设 |
1.坚持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 |
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
(二)强化业务能力建设 |
2.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2024 年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计划报市司法局备案。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4年3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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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2024 年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情况报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4年9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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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要求,每年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20学时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公共法律知识培训。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员轮训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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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
(二)强化业务能力建设 |
5.以本单位本部门培训为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要求,每年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合计不少于4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员轮训并长期坚持 |
6.省司法厅牵头组建由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律师、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等组成的行政执法培训讲师团,各单位自愿选择讲师团成员辅导授课。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4年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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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的业务知识培训及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要参加市级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对承担多个部门行政执法事项人员的培训,鼓励跨部门联合开展。 |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行政执法 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
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员轮训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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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
8.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网上资格考试制度,未按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10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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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
9.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完成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10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
(四)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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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监督,纠正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为。清理过多过泛的涉企行政检查,让企业有更多时间精力专注生产经营。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4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11.梳理形成本单位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突出问题清单要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司法局汇总。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部门,汇总本系统的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情况后报送上级单位并抄送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4年3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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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
(四)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 |
12.市司法局牵头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推动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并将专项监督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突出问题整治情况的及时调度、抽查检查、督促推动,及时纠正工作偏差、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队伍建设,督促推动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取得整治成效,并配合市司法局开展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4年12月完成 |
(五)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
13.组织开展年度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评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以及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分年度实施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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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落实情况,聚焦行政审批“中梗阻”和卡、拖、慢等问题,不断加强个案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案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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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
(六)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 |
15.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11 号)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自由裁量权,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长期坚持 |
(七)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
16.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精神,大力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树立柔性执法理念,完善执法监管模式,推广“综合查一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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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根据“四张清单”(即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实施情况评估本单位本部门“四张清单”实施效果,动态调整完善“四张清单”,推动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落实提质增效。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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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
(七)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
18.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 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
(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
19.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职能,加强专业执法力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设置,推进执法资源和力量向一线下沉。 |
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农科局 |
2025年底前 |
20.市司法局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于2024 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4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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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近5年未发生、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提出拟取消、调整或者暂停实施的意见,按规定程序处理,清理情况报送市司法局。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4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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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
(九)做好乡镇(街道)赋权工作 |
22.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执法职责权限。 |
市委改革办, 市委编办, 市司法局, 市政务服务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
长期坚持 |
23.加强对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对拟予清理的行政执法事项不再赋权乡镇(街道)。 |
市委改革办, 市委编办, 市司法局, 市政务服务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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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2024 年底前,市司法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1 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建议赋权部门进行动态调整,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完善事项清单。 |
市委改革办, 市委编办, 市司法局, 市政务服务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
2024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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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适时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 |
市委改革办, 市委编办, 市司法局, 市政务服务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
2025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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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
(十)加强行政执法协作联动 |
26.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27.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
市委政法委 市检察院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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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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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
(十一)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
29.积极配合省级修订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29.积极配合上级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 |
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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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
(十一)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
31.及时办理反馈“中国法律服务网”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反映问题。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长期坚持 |
32.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 |
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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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
33.加强本单位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执法职责情况、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度实施情况等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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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按照省级部署,适时在全州推广楚雄州牟定县、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经验,积极探索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4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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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积极探索司法所协助市司法局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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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
(十三)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
36.积极推动执法监督与审计、财会、统计、行政复议监督实现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力度。 |
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37.市司法局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数据汇总分析、评议考核、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分年度实施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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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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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按照国家、省、州部署探索建立特邀法制督察制度;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不断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社会监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实现信息共享。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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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
(十四)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 |
40.按照省州部署,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大目标,充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推动行政执法公开透明、信息数据汇聚共享;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执法部门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工作实际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 |
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41.有条件的行政执法部门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 |
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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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 |
42.按照省州部署,推进我市有关信息系统行政执法数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更新统一,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共享机制,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运用,加快推进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系统与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 |
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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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根据省州部署,按照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的要求,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及时推送至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 |
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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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
(十六)加强队伍建设 |
44.根据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逐步调整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鼓励在职在编人员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
市委编办,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45.加强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防范化解执法风险中的作用。 |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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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进一步整合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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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强化权益保障 |
47.落实和优化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险、心理健康服务等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 |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医保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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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
(十七)强化权益保障 |
48.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权威。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十八)强化经费保障 |
49.强化经费保障。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予以合理保障,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
市财政局 |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行政执法 部门 |
2024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附件1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相关责任单位名单
一、行政执法部门
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科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能源局、市林草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开展赋权工作的乡镇、街道
弥阳街道、太平街道、福城街道、新哨镇、竹园镇、朋普镇、虹溪镇、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巡检司镇、东山镇、江边乡、五山乡
三、市级相关部门
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检察院、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局
附件2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
序号 |
问题类别 |
问题描述 |
问题来源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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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备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界定:要从违法执法情节轻重、对社会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影响大小以及行政执法行为发生频次等方面予以综合考量,情节较重、影响较大、发生较多的要优先梳理予以整治。
问题类别按序号填写∶A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乱作为不作为问题;B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泛问题;C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中存在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导致被行政复议纠错和败诉率都比较高的问题;D行政审批“中梗阻”和卡、拖、慢问题;E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F其他方面的问题。
问题描述:对应本单位查摆存在的问题类别,简要描述具体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
问题来源∶1.上级批示交办的问题;2.自查发现的问题;3.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问题;4﹒信访举报的问题;5.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6.媒体曝光的问题;7.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要务实具体、有工作载体,不能泛泛而谈。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