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wlj/2025-000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文旅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3-1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0000
附件1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创新,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指导文化与旅游衍生产品的开发与生存,丰富提高全市旅游产品本土文化承载力与传播力。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弥勒市文化馆是政府部门设立的公益性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系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也是当地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主要职能:组织全市重大节庆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群众文化骨干,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研究群文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开展免费开放工作等重要任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指导群众创作优秀文艺作品,辅导基层文艺骨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弥勒市图书馆系市文旅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是弥勒市域内最大和最专业的文献收藏中心。主要职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从事文献收藏、借阅、信息咨询、培训教育、学术研究,担负收集保存历史文化遗产,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知识教育、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职能,发挥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的重要功能,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办发〔2019〕46号)文件,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公共文化科(博物科)、产业规划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科。按照《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弥编办发〔2019〕27号)文件、《关于重新核定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的通知》(弥编发〔2023〕44号)文件及《关于成立弥勒市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的批复》(弥编发〔2023〕55号)文件,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弥勒市文化馆
3.弥勒市图书馆
4.弥勒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所)
5.弥勒市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5家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未单独核算,统一由局机关管理,并入同一套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重要着力点,充分发挥弥勒空气养肺、景色养眼、文化养神、美食养胃、温泉养身的“五养”优势,全力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全力维护文旅市场安定和谐,为弥勒加快建设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市贡献文旅力量。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市委“1377”发展思路,加快旅游强市建设。局党组班子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带动各级党组织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驰而不息的作风,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机关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始终扛牢扛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管好阵地、管好队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牢意识形态工作,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与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
(二)奋力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认真梳理优化文旅项目库,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以线串点、以点带面、做强全域,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项目,辐射带动周边融合发展,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认真学习研究省州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抢抓政策机遇,主动加强与省州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加速推动弥勒市红河春天文旅康养度假区项目、弥勒市东风片区乡村振兴项目、大成地产文旅温泉酒店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持续跟进弥勒市湖泉水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村镇申报省级或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指导红河水乡钱王街、弥勒文昌街申报创建省级或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
(三)持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市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升级,健全完善村级公共文化设施;依托新增“弥勒市科普研学教育基地”“廉洁文化教育馆”资源,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服务能力;继续举办“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暨戏曲进乡村”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持续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活动。打造“经典美文”诵读比赛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打造文艺精品力作。高质量推进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做好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改善文物保存设施。加大省州市各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的挖掘和储备工作,拍摄弥勒市非遗宣传片,持续优化文昌宫布展工程,把文昌宫非遗体验馆打造成集参观、制作、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研学中心,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四)全面做好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围绕弥勒文旅资源、人文风情、休闲康养等资源,拍摄全新宣传片。用好用活弥勒文旅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平台,策划话题营销、创意短视频征集大赛等,提升新媒体平台活跃度。加强与省内(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大理市、丽江市)和省外(成都市、重庆市、贵阳市、南宁市、广州市、长沙市)等主要客源城市在线路产品打造、新业态培育、文旅产业扶持发展等方面的交流,适时举办旅游推介会。借助“高铁冠名”、借力“文旅+航空”联动发展趋势,结合节假日在冠名列车上进行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市内各文旅企业积极参加“南博会”、国际旅游交易会、中越(河口)边交会等各类博览会,全方位、多渠道展示弥勒丰富多样的文化旅游资源。
(五)坚决筑牢文旅安全发展底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稳定,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开展专项巡查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对新闻出版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演出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奋力确保文化旅游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稳定。高效办好“一部手机游云南”“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的信访投诉和咨询件,督促文旅企业从业人员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坚决防止发生较大网络舆情和重大旅游投诉。严格落实30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奋力确保全市文旅市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投诉事件,让广大游客到弥勒能安心度假、放心购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 6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5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按单位划分:(1)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人数为3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编制13人;(2)弥勒市文化馆事业编制22人;(3)弥勒市图书馆事业编制11人。
在职实有人员为67人,其中: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37人(机关在职公务员13人,机关在职工勤人员2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职人员9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职工人2人,博物馆在职事业人员9人、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在职事业人员2人),弥勒市文化馆21人,弥勒市图书馆9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53人(局机关41人、市文化馆6人、市图书馆6人)。
其他实有人员20人,其中:长期聘用临时人员14人(局机关12人、市图书馆2人),遗属人员6人(局机关3人、市文化馆1人、市图书馆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分别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用车1辆、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公务用车1辆、文物管理所公务用车1辆、图书馆公务用车1辆、文化馆流动舞台车1辆)。
实有车辆数大于编制车辆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5个。撤销合并核定编制车辆数3辆,实有车辆4辆;二是2023年文旅部划拨1辆流动舞台大篷车,故实有车辆数大于编制车辆数。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4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45.9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6.88万元,增长4.8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变化(2024年退休5人,调入5人,调出1人,历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遗属人员死亡1人)。人员变化导致2025年工资支出增加5.11万元、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90万元、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02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1.11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增加4人导致退休公用经费增加0.16万元。三是人员变化导致行政公务交通补贴减少0.99万元、行政公用经费减少0.25万元、工会经费减少0.21万元。四是遗属人员减少1人补助减少0.89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增加0.18万元。五是市级下达的项目经费增加64万元(分别是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经费增加50万元、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制服经费增加3万元、弥勒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增加10万元、图书馆图书资源购置经费增加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5.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5.9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5.98万元(本级财力1445.9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6.88万元,增长4.8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变化(2024年退休5人,调入5人,调出1人,历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遗属人员死亡1人)。人员变化导致2025年工资支出增加5.11万元、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90万元、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02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1.11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增加4人导致退休公用经费增加0.16万元。三是人员变化导致行政公务交通补贴减少0.99万元、行政公用经费减少0.25万元、工会经费减少0.21万元。四是遗属人员减少1人补助减少0.89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增加0.18万元。五是市级下达的项目经费增加64万元(分别是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经费增加50万元、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制服经费增加3万元、弥勒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增加10万元、图书馆图书资源购置经费增加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5.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4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8万元,增长0.2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变化(2024年退休5人,调入5人,调出1人,历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遗属人员死亡1人)。人员变化导致2025年工资支出增加5.11万元、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90万元、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02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1.11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增加4人导致退休公用经费增加0.16万元。三是人员变化导致行政公务交通补贴减少0.99万元、行政公用经费减少0.25万元、工会经费减少0.21万元。四是遗属人员减少1人补助减少0.89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增加0.18万元。
项目支出1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万元,增长112.28%。增加的主要原因:市级下达的项目经费增加64万元(分别是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经费增加50万元、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制服经费增加3万元、弥勒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增加10万元、图书馆图书资源购置经费增加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7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31.29万元,其中:
(1)2070101行政运行360.9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320.65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6.50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25.21万元、公车运维费3万元、工会费2.59万元、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制服经费3万元;
(2)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2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运行工作经费10万元、老年诗书画协会工作经费2万元、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工资79.20万元;
(3)2070104图书馆8万元,主要反映图书馆图书购置经费;
(4)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60万元,主要反映艺术团群众文化演出经费;
(5)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19.81万元,主要反映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
(6)2070113旅游宣传100万元,主要反映旅游宣传促销开展工作经费;
(7)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81.33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工资462.0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24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0.25万元、工会经费5.75万元;
(8)2070204文物保护10万元,主要反映弥勒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
2.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16万元,其中: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64万元,主要反映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48万元(局机关1万元、市文化馆0.24万元、市图书馆0.24万元),主要反映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7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5.31万元(局机关2.65万元、市文化馆0.89万元、市图书馆1.7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在职人员死亡遗属生活补助;
3.210款卫生健康支出108.37万元,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74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5.62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6.50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伤保险补助。
4.221款住房保障支出78.16万元,其中:
(1)2210201住房公积金78.1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24.98万元分别为:
1.工资福利支出1172.44万元;
(1)基本工资支出330.09万元;
(2) 津贴补贴169.51万元;
(3)奖金42.88万元;
(4)绩效工资240.26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73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36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50万元(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5万元;
(9)住房公积金支出78.16万元;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20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27.42万元;
(1)办公费20.25万元;
(2)水费0.10万元;
(3)邮电费2.40万元;
(4)差旅费2.50万元;
(5)接待费1.50万元;
(6)劳务费60万元(群众文艺演出经费);
(7)工会经费8.34万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9)其他交通费用25.21万元;
(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12万元。
(1)生活补助支出25.12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19.81万元、机关事业在职人员死亡遗属生活补助5.31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121万元分别为:
1.商品服务支出121万元。
(1)办公费18万元(弥勒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10万元和图书购置经费8万元);
(2)印刷费5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3)差旅费3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4)租赁费3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5)培训费3.5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6)专用材料费5.2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2.2万元和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制服经费3万元);
(7)劳务费0.5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8)委托业务费75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9)其他交通费用0.8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我市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本部门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10万元,较上年减少1.9万元,下降5.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7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5.55%,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因公出国(境)34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应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只减不增”的原则,逐年递减,即:“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在上一年度“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基础上“只减不增”,逐年递减,故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2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应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只减不增”的原则,逐年递减,即:“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在上一年度“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基础上“只减不增”,逐年递减,故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4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应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只减不增”的原则,逐年递减,即:“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在上一年度“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数基础上“只减不增”,逐年递减,故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无增减,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4个,资金121万元。分别为:
(一)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经费100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1.开展群众文艺演出活动等于4场;2.国家级非遗项目阿细跳月展演比赛暨传承实践传播展示活动等于2场;3.送春联活动等于3场;4.研学活动等于1场;5.旅游宣传促销大于等于4次;6.“5.19”中国旅游日活动等于1次;7.新媒体营销大于等于2种。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计划完成率等于100%。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一年旅游收入大于等于90亿元。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一年接待旅游人数大于等于1000万人次。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社会群众及游客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弥勒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10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普查文物类别等于6个。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实地调查时间等于2025年5月。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文物保护工作人员能力等于提高。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社会群众文物保护意识等于提升。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三)图书馆图书资源购置经费8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年新增图书册数大于等于2300册;年均借阅图书量大于等于8万册。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有效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等于长期。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四)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制服经费3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执法人员数量等于18人;执法服装制作数量等于18套。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部门运转等于正常运转。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7.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及正常运转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29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加4人导致退休公用经费增加0.16万元。二是人员变化导致行政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减少0.99万元、行政公用经费减少0.25万元、工会经费减少0.21万元,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6075.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34.59万元,固定资产541.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7.75万元,其中出租资产42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7.75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市财政预算批复,本部门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另文下达)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因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另文下达)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