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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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6-10
- 有效性有效
2018年弥勒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对弥勒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及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按照要求于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市旅发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强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进行及时调整,由委主任张瑾任组长,副主任张宇、毕艳任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具体联络员。工作中,由委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队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认真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市旅发委通过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内容包括市旅发委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做好工作计划安排,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开始由“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为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市旅发委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537条,包括:机构职能、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业务信息、部门工作动态、旅游宣传、行政执法等各类信息。息公开方式。一是发布工作简报,对重要事项进行公布。二是通过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公开旅游工作动态。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市旅发委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1条包括:旅游市场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旅游市场政策法规、旅游市场监督情况、景区景门票价格作息、常用资料、导游职业情况类等。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市旅发委严格坚持按照以“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为目标,紧紧围绕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解决率和满意率这个中心,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落实工作举措,全力以赴做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所承办的8件人大代表建议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承办政协提案共22件(州政协提案1件),主办件12件,协办件10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项目建设和旅游营销推广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市政协委员对我市旅游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市旅发委高度重视,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理机制,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征求委员意见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1.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凡市旅发委牵头起草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科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2.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委领导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3.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的传播策略,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设置了通过内外公开栏、旅游网站、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市旅发委开通《弥勒旅游》官博、“弥勒旅游”微信公众号,使其成为新的信息公开平台,为公众提供权威、全面、及时、准确、个性化的旅游综合信息服务,全年在弥勒旅游官方微博共发布微博251余条;官方微信推出主题活动5个,发布文章235篇,受众90万余人。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8年度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2018年度市旅发委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也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包括已答复件数、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的件数和“不予公开”的件数、“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等;2018年度市旅发委无对申请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8年度市旅发委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弥勒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2018年,市旅发委以围绕发展旅游业为主抓手,积极健全和拓宽信息收集渠道,从严管理信息发布工作,在平台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夯实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市旅发委依托弥勒市旅游网和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积极采集和发布旅游资讯信息,及时关注和回应社会舆情,做到能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无遮掩隐瞒,不弄虚作假。弥勒市官方微博全年共发布251条,满足了群众的旅游信息需求。
2、夯实微博微信公开平台。市旅发委完善了弥勒旅游新浪微博和弥勒旅游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最新旅游资讯信息,及时回应公众的信息需求,关注微博和微信的网友日益增多。官方微信推出主题活动5个,共发布了235篇文章,受众90万人。
3、夯实积极利用社会平台。在网络化、科技化的今天,人人都是传播者。为此,市旅发委以发展旅游业为主线,积极向红河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红河旅游网、一部手机游云南等报刊、网络媒体上报旅游信息,实现了对外旅游信息传播的早、快、准,满足了公众的信息需求,也吸引了一批游客来弥勒旅游度假。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
2019年,市旅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程序,及时公布特别是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信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一、进一步规范市旅发委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及时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梳理信息,建立制度,规范程序,畅通渠道,重点做好突发旅游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处置情况,旅游统计信息、分析,旅游投诉理情况、旅游行业管理动态等事项的公开。
三、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作为市旅发委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加强旅游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确保公众所需信息及时公开。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事项说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弥勒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弥勒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1 |
单位负责人: 张 瑾 审 核 人: 者绍武
填 报 人: 陈海涛 联系电话: 6224825
填报日期: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