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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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5-1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规定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红府办发明电〔2018〕5号)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工作安排,综合本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依申请公开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按照要求于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弥勒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3-18,邮箱:mlxajj2010@163.com,邮编:652399,电话:0873-6122287)。
一、概述
2018年,市安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拓展公开渠道、规范阵地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回应解读,不断提高公开实效,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增强了安监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科(政务公开科)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弥勒安监信息公开公示栏、弥勒安全生产信息简报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交流贯彻情况、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积极推动安监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
(二)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年度考核、机关事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开了安监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目录,深化了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了政务公开质量。
(三)打牢工作基础,提升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我局利用政府政务实体服务中心安监窗口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进行了集中公开,印制《办事指南》,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维护,同时设置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负责大厅实际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公开,把知情权交给群众,真正方便群众办事。一年来,我局共受理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2件,办结率、好评率均为100%。
(四)聚焦工作重心,深化信息公开。认真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根据安监工作的实际,重点公开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工作明细,并及时公开市安监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等内容。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有效提升工作透明度。
(五)扩大公开渠道,推进公开透明。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市安监局政务、党务、重要事项公开公示栏,对全局有关通知、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相关文件、行政审批事项和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做到全面公开。局主要负责人走进弥勒在线访谈等栏目,热心解答听众咨询,虚心听取群众建议。
(六)实施典型引导,加强检查督导。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注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与安全生产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把市外好的经验与我市安监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制定我局年度机关作风建设目标责任制日常考核规则时,细化了内容。加大日常考核力度,每季度做好安监信息公开总结及数据分析工作,进一步推动安监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2018年,市安监局适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公示专栏主动公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动态、监管监察、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等安全生产信息累计266条(职能职责人事信息3条、法律法规信息32条、政策文件信息20 条、行政许可信息56条 、行政处罚信息24条 、行政强制信息1条、行政管理信息55条、政务公开指南信息1条、权责清单信息1条、主要业务指南信息1条、年度报告信息2条、政务公开标准信息4条、财政资金信息4条、政府采购信息6条、办事纪律和监督管理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35条、其他应公开信息18条)。其中,每月以《弥勒安全生产信息》期刊形式,主动公开全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全年共计11期209条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以政府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政务公开公示专栏、报刊及其他便民渠道进行主动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1月23日做客《弥勒热线》就广大市民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及相关行政可证手续办理程序等咨询问题进行政策解读1次。在市委宣传部大力支持下,于2018年6月12日,牵头组织市总工会、市妇联、共青团弥勒市委、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发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煤炭工业局等部门,在市新闻发布中心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和形势任务、政策措施。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开展在线访谈、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举办专家访谈,深入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等,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主要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主要领导参加弥勒热线在线访谈1次。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8年,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及会议要求,市安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系列工作,适时对照查找政务服务存在问题,严格自查自纠,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整改措施,全面安排布置政务服务窗口及时整改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对照问题清单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全力提升本部门政务服务水平,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一)针对实际运用不广泛,在线办理事项比例低,网上大厅注册用户量少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推广网上大厅应用,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积极引导办事群众注册个人账号,开展网上申报,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不能网上申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均推行网上办理。同时,将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网上大厅个人用户名注册操作流程粘贴在显眼位置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关注、注册用户名,提升网上大厅知晓率、使用率。
(二)对在线服务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按照《弥勒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上线运行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办件录入政务服务平台工作,进一步提升平台使用率,推动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咨询互动等服务在线一体化办理成熟度和服务成效度;强化部门业务审批员、监督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履职,及时受理、办理网上审批业务办件、咨询互动回复、信息更新等具体工作事项。积极参加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操作系统业务培训,让办事群众及审批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网上申报、审批工作流程,指导申办企业规范编制所提交的材料。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做到“一口受理、全程服务”。
(三)针对网上大厅内容不完整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要求,进一步完善网上大厅栏目内容,扩大网上办理事项覆盖面,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
(四)针对线上线下融合不够的问题,积极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结合实际统筹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资源融合,统一服务标准,推广网上预约和智能化设备集成应用,做到线上线下服务事项信息同源管理、服务窗口匹配、办事指南吻合、软硬件高效运转和公众体验一致。
(五)针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够高的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本部门服务窗口人员配备。认真选派部门业务骨干进驻本级实体大厅服务窗口,加大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针对服务意识不强,探索创新不够的问题,站在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换位思考,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认真排查公布的咨询电话是否畅通,确保咨询电话能正常接通,积极耐心回复解决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
(七)针对政策制度落实不及时,推动不到位的问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制定出台的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动落实首问首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授权办理、联动审批等制度。
(八)针对政策宣传不深入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利企便民政策公开和宣传解读工作,拓宽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的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实体大厅、网上大厅获取政务服务,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让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及时享受利企便民政策。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市安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从2018年2月开始标准试行工作以来,市安监局即以新标准规范要求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制作、报告、审查、发布等各相应环节程序规定要求,确保信息质量的同时,力求及时、便捷、高效、便民发布安全生产事项政务信息。6月上旬申报设置并成功开通了“弥勒安监”微信公众号,在原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有效助推标准试运行。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收集、梳理、汇总统计口径尚未完全规范;二是各业务科室对于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标准把握还不够准,编写、制作工作信息的主动性、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务门户网站使用效率不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的主动性有待提高。
(二)2019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主动与对口部门联系协调,规范信息收集、整理、梳理、汇总等方面统计口径。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提高政务门户网站使用效率和信息公开时效性。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主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注重单位职工培训工作,提高业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改进完善薄弱环节,切实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四是进一步开辟丰富主动公开载体形式,以政府信息公开推动简政放权。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规范服务公开栏等传统形式,真正发挥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平台的作用,不断充实、更新网上公开的内容,构建与群众互动的信息平台,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和广度推进,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加大政务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政府。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8年度,市安监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县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0 |
州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86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单位负责人:何华 审 核 人:何伸
填 报 人:李佳霖 联系电话:18908733792
填报日期: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