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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0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2018.08.20)

  第一部分  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A.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普法工作。

  B.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弥勒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C.承担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D.承担职责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做好受上级委托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备案管理;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E.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F.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企业(煤矿除外)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G.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煤矿除外);根据弥勒县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H.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I.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J.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职责范围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考核发证工作;督促组织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K.负责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重大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L.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方向,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以防范事故为中心,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按月、按季深入开展经常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提质增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7年,全市累计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行为124770起(其中道路交通124063起、其他行业领域707起),实现了取缔非法、纠正违法、保护合法的目的,防止了因非法违法造成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今年1至11月,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25人、直接经济损失89.55万元,去年同期发生29起、死亡32人、直接经济损失127.7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20.7%、21.9%、27.1%。保持了安全生产红线不突破、较大事故为“零”、重特大事故为“零”、煤矿事故为“零”的良好态势。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弥勒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谋发展的出发点,保增长的着力点,惠民生的落脚点”,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年初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确定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围绕“四线”狠抓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围绕总体要求,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抓思想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红线”。一是安全教育日常化。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市委、市政府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北京市大兴区“11·18”重大火灾事故和我市弥阳镇“12·04”建筑施工一般事故教训,做到“一处出事故、万处受教育”,持续敲警钟,始终坚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常委会每半年1次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政府常务会5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参加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8次,市安委会、市安委办召开专题会议12次对各领域安全形势进行阶段分析,在经济运行分析会、重点项目推进会等综合性会议上,逢会必讲,反复强调,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将安全生产作为底线工作牢牢抓在手中,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忧患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把《红河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规定》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职责,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宣传形式多样化。以科技文化三下乡、五月交通安全月、六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重点活动为契机,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题,把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作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举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和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为抓手,强化督促企业开展安全三级教育,力求贴近实际、融入社会、内容具体,有力度、有深度、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通过不同形式宣传了《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并于12月8日,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由市、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参加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宣讲活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班子成员参加了培训学习活动;全市还组织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5期, 培训人员537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3期, 培训人数428人;发放安全宣传材料227388份,参加宣传活动人数12307人,组织开展送安全文化到社区、村组、企业、学校活动766次,向企业赠送法律法规书籍、光盘、宣传画6603件。

  (二)抓制度建设,划清安全生产“界线”。一是抓牢党政领导责任。思想重视是前提,工作到位是关键。为此,我市围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新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明确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调整充实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继续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当任安委会主任,综合协调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固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模式,保持了市长与7个副市长签,7个副市长与分管联系部门签,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与重点企业、分管联系部门签,其他副市长与分管联系部门签,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与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直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128份;坚决执行了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持续坚持了领导定期督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常态机制,形成了每季度一次的安全督查工作都是由市委、市政府两办联合发文,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有关市领导带队督查,今年3月27至4月1日、6月21至28日、9月25日至9月29日、11月27日至12月1日,开展了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的安全生产督查和考核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每季度定期不定期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多次深入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其他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不定期深入基层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以完善的工作体系,强大的机构保障,高效的执行能力,切实保障社会经济民生各项事业稳步向前。目前,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76人次。二是抓属地与行业监管责任。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举全力、尽全责,建立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新机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全市共签订综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状)3511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状)18443份,道路交通安全保证书39661份,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37409份,消防安全责任书(状)2739份;并以贯彻落实《弥勒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为抓手,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把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延伸至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形成了市、乡镇、村“三级五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新体系。市安委办每季度向市纪检监察、市委组织部报送安全生产督查考核情况,同时,每季度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由市政府进行通报,这些举措扭转了过去检查督查力度不强、基层重视不够等局面。截至目前,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党政领导班子共召开186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带队督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262次,各副职带队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1306次。行业部门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27次,市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889次。有力推动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贯彻落实。三是抓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全市辖区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规定,要求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每季度对“五落实五到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对照检查、逐条逐项,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推进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督促行业企业进一步将责任清单细化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努力实现“一企业一标准,一岗位一清单”,形成可操作性、能落实的制度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到位。目前,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工作稳步推进,特别是规模以上国有企业均制定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规定,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明确党政领导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了“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公示制度,建立安全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

  (三)抓隐患治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弥勒市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计划和整治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围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汛减灾等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项工作的“无缝推进”,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一是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建设。在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市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分行业、分领域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网络修改完善工作,逐户检查,对存在问题逐户督促修改完善到位。建立了以企业全面自检自查为基础,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明查暗访、政府综合督查为配套,企业自检自查月度申报、一企业一标准对标检查、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隐患整改责任落实等机制为支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等环节的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全过程痕迹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实现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管相配套,基本实行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提升了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并被州安委办评定为“全州长效机制示范县市”。今年截止11月30日, 弥勒市信息监管系统企业共277户(其中,正常生产经营191户、停产86户)。企业信息完整率100%、“一企一标”备案率为100%、“现场管理”自定义率76.19%、企业自查网络申报率达到100%,以上四项指标量化得满分;企业自查自改一般隐患6790项,隐患查出率3.23(项);三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排查隐患)共填报1098次,检查覆盖企业936户(次),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111项,督促整改2106项。二是狠抓安全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频发的行业和部位,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全面、系统、彻底排查整治隐患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加强了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农机、水利、旅游、消防等行业领域。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组715个(次),检查人员8714人(次),检查排查发现隐患8180项,整改隐患8069项,整改率98.6%,投入治理资金2858.02万元,行政处罚147.5万元,行政拘留28人次。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打好矿山转型升级攻坚战,确保完成州政府下达的年度煤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任务;严厉打击矿山非法违法开采、“私挖滥采”、以探代采、超出越界开采等行为。煤矿方面,积极组织督促指导整合保留的煤矿企业完善项目建设前期手续,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云南国能煤电有限公司夸竹矿区山心村煤矿500万吨扩建项目于去年3月取得了开工备案回执投入建设,预计2018年6月可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倒逼、依法处置”的办法,通过积极引导,2017年关闭退出了弥勒市小冲冲煤矿和拖白煤矿,并顺利通过省州验收。强化煤矿安全风险等级分级进行体检,目前,全市13户煤矿企业已全部完成全面安全“体检”工作,针对“体检”结果,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指导督促煤矿整改隐患。检查督查煤矿233矿次,下达执法文书233份,排查隐患1423项,处罚煤矿5矿次,共计罚款25.5万元,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明细清单,及时指导、督促煤矿整改完善,并对整改隐患进行复查、验收和销号,确保整改率达100%;共巡查599次(其中夜间258次),出动车辆695辆次,出动人员3566人次,抓获非法采煤人员5人,填封非法小煤窑12口,投入治理资金120万元。非煤矿山方面,把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作为专项整治的核心任务,目前,达标保留一批的17家正在按照专家排查意见进行整改;改造升级一批的36家正按照矿山改扩建标准要求办理扩大生产建设规模有关手续;整合重组一批的6家矿山已整合重组为1家,已明确了整合主体,签订了整合协议,正向各部门办理证照注销手续;淘汰关闭一批对石蒙高速公路面山的18家砂石料场列为关闭,已按程序关闭2家,9家已下发淘汰关闭通知书,要求企业及时到各部门办理注销手续,7家正在按照程序进行关闭。今年以来,共检查160矿次,一般隐患105项,已整改105项;共开展矿山动态巡查108次,出动车辆127辆次,出动人员518人次,共发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61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9份,非立案处理31起,立案处理30起,结案28起,罚款51.6万元。第二,强化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方面,认真开展 “道路运输平安年”各项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人、车、路、环境”整治,落实推丘工作各项措施,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推进“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车辆带行驶记录功能的GPS监控终端更新;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开展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专项集中整治。今年以来,采取流动巡逻的方式,加大路面巡查整治力度,打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124063起。强化“两客一危”企业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12次,检查道路运输企业253户次,发现隐患问题56项,整改56项。强化对公路建设项目整治,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5项,已督促建设项目整改落实。认真抓好“五小工程”工程和“生命防护工作建设”,全市已完成14条县道“五小工程建设”,共投资81万元,共排查公路安全隐患25个,设置禁令标志(或交通安全警示牌)7处、警告标志159块,  道口减速带23处、道口标注桩435处。消防方面,高层建筑火灾、电气火灾、今冬明春安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强化“三合一”、“多合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等,共检查单位800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00项,及时排查整改了一批火灾隐患,对易燃易爆场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深入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和“网格化”工作,进一步明确乡镇、社区(行政村)、村小组、志愿消防队、村民的消防工作职责,乡镇配备1名兼职消防管理员,社区(村委会)配备1名兼职消防管理员,村(居)民小组配备1名兼职消防协管员,努力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群防群治”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第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73次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做了73份现场检查记录,下发《限期整改指令通知书》2份,共查出隐患107项,已整改107项。加大烟花爆竹检查巡查力度,出动车辆30辆次,人员180余人次,检查零售经营户138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140件,价值1.5万余元。第四,强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全市各类建设项目105个,建筑规模275万平方米,共组织开展各类建设工程专项检查行动17次,累计出动车辆274车次,人员545人次,查处包括消防隐患在内的安全隐患1769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19份,整改率94%,下发停止建设决定书3份,执行行政罚款12起,处罚金额为3.5万元,投入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资金786万元。第五,深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旅游、特种设备、民爆、粉尘防爆、农机、液氨、城市燃气、食品药品、重点建设工程、电力、地质灾害、防雷、校园、水利项目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六,严、细、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7至10月,根据国务院、省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我市高度重视,在制定工作方案的基础上,通过严、细、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五个一批”,做到“四个一律”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在乡镇、部门和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100%企业检查全覆盖,100%隐患整改到位,100%建立安全检查档案。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自开展大检查以来,全市打击非法违法行为14733起,其中道路交通14699起,其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34起,关闭取缔企业14家,行政处罚54.5万元。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频发的行业和区域,全市各行业部门共组成检查组196个,检查企业539次,排查发现一般隐患1161项,已整改隐患1161项,实现了隐患闭环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充分依托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信息系统平台,结合按照企业自检自查标准和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5个方面自查重点内容,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整改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所有自检自查自改问题均录入“云南省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三是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制定《弥勒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由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以每月不低于一次的频率,实现对全市各乡镇、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全覆盖,3轮督查共发现隐患和问题208项,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建立明细清单和责任清单,通报被督查单位进行闭环整改。四是加大联合惩戒和集中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警示作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目前,我市已对3家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并通过市级媒体平台曝光了一批企业和个人安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了23期149起交通违法案例。第七,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控。根据省州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延长至明年“两会”的部署,结合开展安全生产“1+7”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要求,针对岁末年初季节气候干燥,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量增加,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违章现象极易“回潮”的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及时制定印发了《弥勒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弥勒市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11月27日至12月1日,对全市47个单位下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确保大检查和岁末年初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并且,12月8日上午,市长亲自组织参加全国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当天下午及时召开了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分析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结合弥勒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

  (四)抓基础保障,兜住安全生产“底线”。坚持“既守住红线,又兜住底线”的原则,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一是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逐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云南省安全生“1+3+5”大检查长效机制为依托,强化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安全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辖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细则,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为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管线、轨道交通、重大工程、重大活动等重点行业领域,逐步在全市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科学技术支撑、智能化管控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二是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生产能力建设,逐年增加财政对安全生产投入预算,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契机,强化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建设,同时,全市乡镇安监站均配备2人以上的安全监管人员,并在人员、经费、装备上给予充分保障,建立覆盖乡(镇)、村、组的三级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筑牢安全生产基石。三是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修订完善了《弥勒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组建了弥勒市工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行业三个专业应急救援队,明确要求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有资质的救援机构签订救护协议。要求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今年,全市共开展演练96场次,参演人员2200余人,动用装备235件(台次),投入资金50余万元,参加观摩人数9866人次。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弥勒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但与上级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市民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待提升。虽然我市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但群众的安全知识还没真正转变为安全意识,安全素质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还不够到位,主要体现在安全知识宣传深入基层或者一线还不够,没有形成经常化、常态化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机制。

  (二)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我市中小型企业众多,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体现在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标准化执行不到位,“三违”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三)安全生产问题在一些行业领域有待加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在一些行业领域时有发生,难以整治到位。

  (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础比较薄弱。近年来,尽管我市在安全生产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但与中央、省州工作标准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五)岁末年初安全事故防范压力大。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随着年关临近,节日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安全生产面临更加严峻挑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严格标准,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监督企业在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安全培训等方面责任落实,推进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业一标准,一岗位一清单”,形成可操作性、能落实的制度措施。

  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岁末年初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要求,再一次全面系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不流于形式、行于表面,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措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以有效排查整治隐患为核心,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1+7”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深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工作力度不减,始终坚持“三个结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认真落实“五个一批”,继续抓细抓实大检查工作。

  (四)突出重点,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的应用。根据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突出三项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质量,进一步落实“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明查暗访、政府综合督查”检查督查质量,加强在一企一标质量、隐患排查自报整改率,真正建立监管对象的目录化管理机制、形成一企业一标准对标自检自查机制,企业自查情况的月度申报机制、隐患和问题的清单化管理机制、隐患整改的责任落实机制的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在企业“落地生根”,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成为政府部门加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抓手,主动作为。

  (五)积极主动,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抓好宣传学习工作,同时,结合弥勒实际,加强调研,分析研判,及时组织起草弥勒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办法,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强化重点时段、重大节庆应急值守。结合元旦、春节、春运、“两会”等重点时段,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监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个。年末实有人数22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今年支出为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3万元,项目支出112.7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74.9%,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25.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33%,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7%。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今年收入预算数为356.1万元,收入决算数为442.3万元,收入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24.2%。

  (2)今年支出预算数为35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0万元,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26.37%。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56.1万元,决算数为337.3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6.7%。项目支出中,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112.7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181.5%。原因是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奖72.1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但实际发生。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今年支出预算数为35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0万元,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26.37%。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56.1万元,决算数为337.3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6.7%。项目支出中,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112.7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181.5%。原因是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奖72.1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但实际发生。

  (一)基本支出情况

  今年支出为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3万元,项目支出112.7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74.9%,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25.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33%,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今年支出为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3万元,项目支出112.7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74.9%,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25.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33%,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今年支出为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3万元,项目支出112.7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74.9%,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25.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33%,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今年收入预算数为356.1万元,收入决算数为442.3万元,收入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24.2%。

  (2)今年支出预算数为35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0万元,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26.37%。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56.1万元,决算数为337.3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6.7%。项目支出中,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112.7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181.5%。原因是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奖72.1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但实际发生。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监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5万元,完成预算的110.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1万元,完成预算的77.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压力增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及大检查长效机制工作,检查项目增多次数增多,尽管压缩支出,但车辆费用支出还是有所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为9.31万元比上年15.6万元减少40%,比预算12万元减少22.4%。公务用车运行费10.64万元,比去年14.9万元减少28.6%,比预算数6万元增加77%。原因是检查督查次数增多,原有车辆老化损坏严重,修理次数增多。

  (2)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支出0.68万元,比去年0.64万元增加6.3%。

  (3)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0.74万元,同比增加146.7%。原因是安全生产改革,学习次数增多。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超出上年35%,比变动原因是工作量增大,增加监察和考核督查次数,更换办公地点产生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资产情况表”指标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原因是今年报废电脑20台,总原值9.94万元,报废车辆2辆,总原值74.63万元,购入电脑19台,总原值10.1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购入电脑19台,总原值10.1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5.7万元,其中拨给贫困挂联村用于修缮垃圾池等事务,3.5万元,广告宣传费2.2万元)。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