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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wfwglj/2024-0000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弥政务函〔2024〕3号
  • 发布日期
    2024-10-0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0号提案的答复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要素保障力度稳步推进简政放权的建议》第010号提案,已转交市政务服务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明责赋权扩能改革情况

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要求的具体表现,是破解乡镇(街道)权责不清、有责无权等基层治理突出问题、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2023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弥勒市开展乡镇(街道)赋权、扩能、改革工作,印发《弥勒市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乡镇(街道)承接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两个《目录》已分类清晰列出乡镇(街道)基本行政职权和承接行政职权,对承接的行政职权明确了主管部门、赋权部门、赋权方式。根据行政职权变动情况,梳理、调整、修订、公布《弥勒市市乡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由两部分构成,即基本行政职权(法定职权)+承接行政职权,其中:乡镇权责清单事项共150项(基本行政职权82项+承接行政职权68项),弥阳街道权责清单事项共77项(基本行政职权39项+承接行政职权38项),太平和福城街道权责清单事项共107项(基本行政职权39项+承接行政职权68项);权责清单逐事项列明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自赋权事项实施以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赋权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各乡镇(街道)共办理赋权事项323件次,其中:办理审批类事项240件次,实现审批服务“就近办”;办理处罚类事项83件次,赋予的处罚类事项增强了基层治理的“底气”,群众身边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打通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

二、动态调整情况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州委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弥勒市积极开展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实施情况的摸底调研和科学评估工作。2024年6月,由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抽调人员组成评估组,深入14个乡镇(街道)对权责清单履行情况、赋权事项实施情况及存在困难和问题进行全面摸底调研,进行意见征求1次,召开部门反馈会和分析研讨会各1次,按照“一乡镇(街道)一清单”要求,综合市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结合实际,对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乡镇(街道)仍接不住、管不好、用不到的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收回赋权事项4项,其中:市文化和旅游局2项、市农业农村局1项、市应急局1项;不再新增赋权事项。经市政府同意,修订、形成《弥勒市乡镇(街道)承接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并印发公布,各乡镇和太平、福城街道保留承接事项64项,弥阳街道保留承接事项36项。同时,及时调整并印发公布《弥勒市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4年版)》,实现权责法定。

三、要素保障情况

(一)加强机构设置,成立执法队伍。2023年6月,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原则和要求,在14个乡镇(街道)分别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核定事业编制70名(其中由市级统筹47名);2024年,核定事业编制由70名调增到132名,规格升格为副科级,各设队长1名,已配备13名,为乡镇(街道)有效实施市级部门赋予的行政处罚权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下一步,市委编办将持续关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市级派驻乡镇(街道)机构的执法统筹指挥机制,充分发挥、有效整合各类执法力量。

(二)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制定印发《弥勒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下一步,将根据赋权事项和权责清单调整情况,重新调整、修订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为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精准指引。制定印发《弥勒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不断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执法培训4期,参训人员达1857人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试1次,通过培训和考试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规范了执法行为。目前,14个乡镇(街道)共有194人持有效执法证。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积极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按照应考尽考的原则,探索扩大参加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范围,及时组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申报综合行政执法证等工作,指导制定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建立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适时组织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经费配套,提供执法保障。近年来,受结构性减税、政策性减收影响,市级财力有限,财政增收乏力,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民生支出点多面广、“三保”资金缺口较大、收支平衡异常艰难。根据《弥勒市农村税费改革市对乡镇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弥财发〔2018〕209号)文件精神,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补助,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确保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根据转移支付补助的范围和定员定额标准,按乡镇总人口数、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个数、辖区人口数以及农业税附加基数等因素核算到乡镇,并作为固定性转移支付补助,每年由乡镇财政所根据支出性质,按政府预算科目列入乡镇年初部门预算中。同时,我市每年综合考虑乡镇综合考评分数、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收入组织、及各乡镇人口、村委会个数、辖区面积等基本因素统筹安排了市对乡镇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由乡镇自行确定用途,乡镇人民政府可合理分配该笔资金,落实相关配套的工作经费。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改革要求及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积极争取更多执法经费向基层下倾,最大限度保障乡镇(街道)执法有经费、装备能配套。

(四)加强部门联动,持续跟踪问效。市政务服务局将会同市委编办、市司法局适时深入乡镇(街道)了解赋权事项实施情况,定期组织评估。同时,与乡镇(街道)和市级赋权部门建立常态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乡镇(街道)遇到的政策理论不熟悉、业务规程不熟练等问题,督促市级赋权部门及时根据各乡镇(街道)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指导方案,采取执法观摩、现场交流、案例分析、以干代训、“传帮带”等更加直观的方式,努力培养一批“懂业务、能执法”的乡镇(街道)审批、执法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行政职权事项运行有关的网络操作技术,让基层执法人员熟悉各项赋权事项运行的流程、标准、时限等要求,做到“扶上马、送一程”,杜绝当“甩手掌柜”,出现一放了之的情况。

感谢你对我市简政放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