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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018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117项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能力。抓好干部职工政策法规学习教育,专题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1次,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习39次、党组第一议题学习2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不断提升全体干部法治意识和政治素养。

(二)履行普法责任职责。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日常巡查、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月、宪法日等时点,制作发放宣传页、海报等7000余份、宣传手提袋200个,通过市融媒体中心、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政策法规。

(三)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切实改进便民利民措施。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合房屋交易、纳税、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办事窗口,对外公布“一件事一次办”清单,实现“七个一”要求,落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窗出证的工作要求,同时将申请材料由原来的17项精简到7项,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站开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接口,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的模式,落实“不见面办”“马上办”“网上办”的要求,极大方便申请人不动产权证办理。二是规范办理流程。涉及自然资源审批业务的事项,统一制作办事指南,摆放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方便办事群众咨询获取,按照办理程序规范业务受理,做到一张清单,一次性告知,时限内办结。三是大力压缩办理时限。大力压缩不动产权证、规划许可证等办证审批时间,不动产一般登记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结,规划类许可事项办理时限从20日压缩到4日内办结。

(四)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多证合一”工作,根据《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根据权限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依据、范围、权限等信息。采购视频记录仪等装备,积极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法制审核不通过或未法制审核的,不能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六)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云南千景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培养公职人员1名担任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承担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事项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应诉工作,开展合同审查、人员教育培训及普法宣传等,有力保障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七)建立完善防灾责任体系。按照《弥勒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全覆盖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弥地灾指〔2024〕1号)文件要求,对照省自然资源厅梳理的“7个重点”,对责任辖区内所有自然村、行业主管部门所有的管理对象进行全覆盖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制定下发《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4〕11号)、《弥勒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弥地灾指〔2024〕4号),联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洪涝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演练和群众转移避险演练的通知》,凝心聚力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清理由本部门制定、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2次,清理后提出相应废止意见3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疏于法律法规的自我强化学习,法治意识和观念不强,业务知识不精通,运用法律能力、风险防范意识较弱,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变更或撤销,行政执法质量仍有待提高。

(二)社会普法宣传效果不佳。社会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普法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灵活性,广大群众对自然资源管理法治观念不足,耕地保护意识、自然资源审批意识仍有待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集中学习主题,召开局党组会议24次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等。利用干部职工会、党员集中学习等时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6次。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州市委各级法治委员会会议精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在土地征收补偿、基准地价调整、规划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程序要求。

(四)建立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规划预审选址、矿业权管理等行政事项,实行相关科室集体会审、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等程序,保证行政管理行为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五)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力度。全面协调做好自然资源督察及土地、矿产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群众来访举报通道畅通,解决征地拆迁补偿、产权证办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提升行政执法和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六)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通过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省社会信用一体化平台、弥勒市政府网等平台,主动公开土地征收、存量住宅用地、行政处罚等信息200余条。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时限内答复,认真回应群众关切的困难问题并接受群众监督。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强化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等法律法规学习,持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扎实有效开展普法宣传,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使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深入基层和农村群众。

(二)加强法治建设教育培训。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夯实内务基础,坚持利用每周一干部职工教育学习会时机,干部职工轮流带头领学,促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律与学业务知识经常化,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扎实有效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土地、矿产、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加强部门间配合,在乡镇和市级部门间形成合力,坚决遏制违法行为发生,进一步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法治氛围。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