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地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9-0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地震局多措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9〕77号),在市地震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一是参加上级学习。安排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学习培训,提高认识,保障领导和实施。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弥勒市地震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弥震发〔2019〕11 号 )上报市司法局备案,并按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普查。完善《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单位信息、执法人员信息进行认真清理,单位行政执法人员9人,查出行政执法证到期1人,因年龄大不再重新换证,调出1人收回执法证、调入1人已申请参加上级执法考试。所有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将按要求于12月底前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四是组织学习。9月2日下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司法厅编写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手册》相关内容,《弥勒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弥勒市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是认真清理。严格按照上级安排,对行政执法主体、政务服务事项和监管事项清单等进行认真核实,为市地震局行政执法奠定好执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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