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地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地震局组织机构情况
1971年4月成立弥勒县抗震防震办公室,同年7月更名为弥勒县地震办公室。
1996年至2001年6月,仍称弥勒县地震办公室。
2001年6月25日更名为弥勒县地震局,升为一级局。
2001年6月根据弥机编[2001]12号文件,将弥勒县地震办公室更名为弥勒县地震局,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格级为正科级,编制6人。
2006年9月,根据《弥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弥勒县环境保护局和弥勒县地震局增加编制的通知》(弥机编[2006]16号)文件,增加县地震局事业编制2名,县地震局事业编制由6名增加到8名。
2009年12月,根据《关于弥勒县地震局内设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弥机编办[2009]36号)文件,核定弥勒县地震局事业编制8名,其中:事业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
2011年,按照《弥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县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政办发〔2011〕129号),核定弥勒县地震局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2013年弥勒撤县设市,弥勒县地震局更名为弥勒市地震局。
2015年纳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
2016年,根据《弥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弥勒市地震局事业编制的通知》(弥编发〔2016〕49号),核定弥勒市地震局事业编制9名,编制人数由10人减至9人。
弥勒市地震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