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fgj/2025-00043
- 发布机构弥勒市发改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5-28
- 有效性有效
关于云南省202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308号),以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确定我省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和执行范围的原则,现就云南省2025年生产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稻谷最低收购价格
中晚籼稻(三等)、粳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格每公斤分别为2.58元、2.62元。
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执行范围
我省202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执行的范围为红河州、文山州、德宏州、保山市、楚雄州、普洱市、曲靖市、大理州、西双版纳州。
三、加强宣传落实
相关州(市)要加强对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宣传工作,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执行我省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努力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