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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1630-78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慈善总会通过3A级初评

  弥勒市积极创造慈善事业发展条件,助力安老、扶幼、助学、济困,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进步。近日,弥勒市慈善总会通过3A级社会组织初评,将成为弥勒市首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就是“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具备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虽然能正常接受捐赠,但是税务系统将不予进行税前扣除。这对引导企业和个人投身公益慈善事业不利。

  社会组织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必须达到3A级要求。弥勒市通过发布社会组织报名通知和公示,筛选复核出弥勒市慈善总会符合申报3A级公益慈善组织。委托云南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进行评估。12月4日,实评专家组开展实地评估。从基本情况、开展活动、内部管理、发展规划等4个大项60多个子项认真审查和复核。经过专家组成员合议和市评估委员会无记名投票,暂认证弥勒市慈善总会为3A级社会组织并向社会公示。15个工作日无异议,将取得3A级社会组织资格。下一步经过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税务总局认证和公示,弥勒市慈总会将取得税前扣出资格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