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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3513-89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6-2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西二镇小型水库联合灌区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6136929、0873-6136242(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弥勒市温泉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邮编:652399 

项目名称

弥勒市西二镇小型水库联合灌区项目

建设地点

弥勒市西二镇

建设单位

弥勒市水务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弥勒市西二镇,总投资8563.7万元,共新建输水干管15.66km、支管21.04km,改造管道15.2km,建筑物级别为5级,灌溉面积6.66万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施工,最大程度的减小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工程结束后,应根据原来的用地性质尽快进行复垦工作,做好植被恢复,做到表土不裸露

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并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表土场进行遮盖;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设置污水收集池收集处理生活污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清洗废水,设置沉砂池处理地表径流;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合理操作,同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开挖土石方大部分全部回填和用于复垦少部分运至周边低洼处或水淹地回填。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旱厕粪便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运行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完成后,交由弥勒市盛丰农业灌溉服务专业合作社负责工程运行期的管理,不新增办公地点,运营期主要对管道进行维护管理,信息化工程对水情、水量进行监测,因此,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产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灌溉面积6.66万亩年灌溉供水量 835.34m 3为农产品的种植生产提供保障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