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9-133513-89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6-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西二镇小型水库联合灌区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6136929、0873-6136242(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弥勒市温泉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邮编:652399
项目名称 |
弥勒市西二镇小型水库联合灌区项目 |
建设地点 |
弥勒市西二镇 |
建设单位 |
弥勒市水务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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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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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弥勒市西二镇,总投资8563.7万元,共新建输水干管15.66km、支管21.04km,改造管道15.2km,建筑物级别为5级,灌溉面积6.66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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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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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施工,最大程度的减小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工程结束后,应根据原来的用地性质尽快进行复垦工作,做好植被恢复,做到表土不裸露; 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并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表土场进行遮盖;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设置污水收集池收集处理生活污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清洗废水,设置沉砂池处理地表径流;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合理操作,同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开挖土石方大部分全部回填和用于复垦,少部分运至周边低洼处或水淹地回填。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旱厕粪便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运行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完成后,交由弥勒市盛丰农业灌溉服务专业合作社负责工程运行期的管理,不新增办公地点,运营期主要对管道进行维护管理,信息化工程对水情、水量进行监测,因此,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产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灌溉面积6.66万亩,年灌溉供水量 835.34万m 3,为农产品的种植生产提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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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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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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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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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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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