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3545-81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24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晨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碑沟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情况、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红河晨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碑沟养殖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红河晨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弥勒市太平街道办丫普龙社区法碑沟村小组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4.5999公顷,沿用原有鸡舍2栋,建设面积3200平方米,新建标准化鸡舍5栋,面积15000平方米。堆粪场320平方米,配套其他相关设施。年饲养肉鸡105万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红河晨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开明

  联系电话:15911349999

  通讯地址:红河州弥勒市中山路北段(和谐家园5栋6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云南卓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芬

  联系电话:18088232648

  电子信箱:1461339907@qq.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2199号云大生物2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红河晨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 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