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9-133633-38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8-18
- 有效性有效
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2018]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
(2)选址: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26′32.651″,北纬24°21′6.172″。
(3)建设内容:公司计划征地506余亩,规划建设办公楼、食堂、厂房建筑等设施45万m2。项目总投资15.8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384余亩,总投资11.6亿元,总建筑面积30万m2,设备等固定资产(原材料生产熔炉设备20台、自动磨抛设备450条、配套加工设备200余台套、用电用气配套设施、110千伏变电站)。二期占地123余亩,总投资4.2亿元,总建筑面积15万m2,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自动磨抛设备150条、配套加工设备50余台套、用电用气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88520865(邱红武)
邮箱:365146934@qq.com
地址: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见附件1:公众参与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