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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3717-08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12
  • 有效性
    有效

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2018]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 

  (2)选址: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26′37.112″,北纬24°21′5.186″。 

  (3)建设内容:购入生产熔炉设备、自动磨抛设备以及配套加工设备500余台,建设办公楼、厂房等建筑设施约30万余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88520865(邱红武) 

  邮箱:365146934@qq.com 

  地址: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