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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4209-04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8
  • 有效性
    有效

弥环发〔2019〕56号弥勒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预核发《弥勒市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配套管...

  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弥勒市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配套管网(含污水净化系统)1标段项目总量指标的申请》已收悉,根据红河州环境工程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弥勒市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配套管网(含污水净化系统)1标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核算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经我局研究,同意你公司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的申请,现批复如下:同意从弥勒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中预核发给你公司总量控制指标。废水排放量为168.882万t/a,即CODcr:84.44t/a;NH3-N:8.44t/a。待你公司正式投入运营后,我局再根据验收实际情况,对预核发的总量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