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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4239-23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2
  • 有效性
    有效

弥环发〔2018〕136号弥勒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弥勒星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冰糖、...

  弥勒星源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弥勒星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冰糖、冰红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对《弥勒星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冰糖、冰红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弥勒星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冰糖、冰红糖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018-532526-13-03-039725)地点位于弥勒市竹园镇马道子(E103.418039,N24.101186),项目租用弥勒市玛钢厂部分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6000m2,建设包括冰糖生产线1条、冰红糖生产线1条,达到年产冰糖1.2万吨,冰红糖0.3万吨的生产能力。主体工程设置有熬糖煮糖车间、脱包间、多晶冰糖结晶车间、单晶冰糖结晶车间、保温间、包装间、模具存放间、辅料间、冷却定型车间等设施等;辅助工程包括1台生物质锅炉车间及办公生活设施;环保工程包括隔油池、化粪池、污水收集池、冷凝水池、水膜脱硫除尘装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泔水桶、废包装暂存间、灰渣收集池等相关配套处理设施。单晶冰糖生产工艺:溶糖→投种、结晶→洗糖→烘干→包装;多晶冰糖生产工艺:溶糖→冷却结晶、干燥→包装;冰红糖、方糖生产工艺:原料配比混合、溶煮→定型→包装出售。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7万元。2018年6月26日该项目取得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投资项目备案证》(弥工商信备案[2018]0027号)。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粉尘经洒水降尘措施,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锅炉燃料为压块生物质,锅炉废气通过水膜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煤锅炉标准经35m高的烟囱排放。根据《报告表》核定,该项目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暂定为:颗粒物≤0.69t/a;SO2≤2.52t/a;NOx≤4.61t/a。

  (二)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污水的收集和管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糖和设备冲洗水全部回用于冰片糖、方糖生产,不外排;车间冲洗废水排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同进行处理(厨房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污水收集集池收集后非雨天回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                    

  (三)切实做好固废的收集和管理,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包装材料外售资源化利用;过滤过程中产生的杂质用作饲料;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锅炉灰渣和水池污泥规范收集后用作肥料。

  (四)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厂界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运输和堆放采取篷布覆盖,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时间等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土石方及时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运营过程中做好厂群关系的协调。严格执行环境管理 “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须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若该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报送审核。

  请弥勒市环境监察大队加强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