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9-13424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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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12-29
- 有效性有效
弥环发〔2018〕158号弥勒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弥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弥阳工业区...
弥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弥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弥阳工业区创智大道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弥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弥阳工业区创智大道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8-532526-48-03-022847)地点位于弥勒工业园区弥阳工业区(路线起点坐标E103°26′20.59″、N24°22′25.35″、止点坐标E103°26′19.82″、N24°21′36.76″),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1156.7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60956.72㎡;临时占地面积200㎡,临时占地主要作为施工指挥部使用。项目区现有兴园大道、科兴路两条道路,其中兴园大道与国道G326线、省道S304线连接;科兴路起点与省道S304线衔接,止点为断头路,现有道路未形成内外循环路网。本项目的建设将连接兴园大道和科兴路,保障了园区内部的互联互通。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长度约1529米,道路红线宽40米,设计时速40km/h,建设内容为道路主体工程、配套管网及其附属设施。主体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无障碍设施设计等。环保工程设置施工废水水沉淀池、生活污水收集池、轮胎清洗池、施工垃圾收集等设施。项目总投资11658.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8万元。2018年3月20日取得了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弥发改备案[2018]0008号)。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无组织粉尘,物料采取遮盖、密闭措施,车辆驶出工地需通过轮胎清洗池进行轮胎清洗等措施,无组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
(二)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污水的收集和管理,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加强排水沟的维护,定期进行排水系统的清淤,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建筑材料运输和堆放采取篷布覆盖,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等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土石方及时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弥勒市顺力渣土消纳场处置处置。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隐蔽工程注意图片资料的收集。严格执行环境管理 “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须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若该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弥勒市环境监察大队加强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