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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5-01-1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建家佳轻质建筑墙材建设项目—加气混凝土墙砖生产线补充报...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红河思源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上报的《关于请求给予建家佳轻质建筑墙材建设项目—加气混凝土墙砖生产线补充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请示》和红河州环境工程管理中心出具的《关于建家佳轻质建筑墙材建设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墙砖生产线补充报告的技术评估意见》(红环管【2014】122号)收悉,经我局审查,对《建家佳轻质建筑墙材建设项目—加气混凝土墙砖生产线补充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补充报告》)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1、《补充报告》可作为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的依据,同意上报州环保局。
2、红河思源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原有项目为年产120万立方米轻质复合夹芯墙板生产线一条,地点位于弥勒市昆河二级公路与甸溪河交叉处,
3、按照《补充报告》中要求,对原有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完善相关的环保设施。
4、该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敏感,紧临昆河二级公路,必须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其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5、必须做好原料的采购地点、采购量和使用量的台账记录,其原料堆场按照《补充报告》中要求为三面围墙顶棚结构,其磷石膏堆场必须按照“三防”措施进行建设。
6、加强对6t/h锅炉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管理,确保其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其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是:SO2≤5.5t/a;NOx≤2.5t/a。
7、按照《补充报告》中要求,加强环境风险的防范,避免发生环境安全事件。
8、做好厂群关系的协调工作,杜绝环境污染投诉事件发生。
9、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方可投入试运行,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