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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4255-90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5-01-2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弥勒九牛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奶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弥勒九牛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弥勒九牛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奶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及红河州环境工程管理中心出具的《关于弥勒九牛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奶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红环管[2014]252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取得了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弥发改备案【2014】0053号)。建设地点位于弥阳镇章保村委会扯龙村民小组,项目总占地面积85亩,其中40亩为牧草基地。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化牛舍3栋,建设面积为8632平方米;建设兽医室、隔离间、精料加工间、挤奶厅、办公室、宿舍、食堂等,环保工程建设隔油池、化粪池、污水贮存池、堆粪池、安全填埋井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年存栏规模480头奶牛,年出栏犊牛110头,年出栏育肥牛50头。项目总投资21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该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须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防止噪声扰民。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弃土石及时妥善处置,表土妥善堆存,用于覆土绿化,防止发生水土流失。

  (二)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系统,养殖废水经污水管道(防渗、加盖)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污水贮存池,作为液态肥施肥牧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后排入化粪池,并同养殖废水处理后作为液态肥使用。

  (三)项目采用干法清粪工艺,牛粪收集清运至堆粪池暂存,堆粪池采取三防措施(防渗、防雨淋,防流失),堆肥后外售;病死牛送往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奶牛防疫用的注射器以及疫亩容器属危险废物,必须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做好养牛场恶臭污染防治工作,牛粪日产日清,并对牛舍、堆粪场喷洒生物除臭剂,确保牛场环境臭气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止恶臭污染扰民。

  (五)美化养殖场环境,在养殖场周边进行绿化,减少养殖场对周边环境影响。

  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方可投入试生产,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工程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批复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请弥勒市环境监察大队加强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监察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