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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4259-26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5-04-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弥勒市竹园镇龙潭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弥勒市教育局:

  你局报批的《弥勒市竹园镇龙潭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弥勒市竹园镇龙潭小学教学楼项目位于竹园镇龙潭村委会沟外小组(竹园镇龙潭小学校园内)。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184.48平方米的教学楼,设计住校学生378人。项目总投资21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所述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须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建筑材料运输采取蓬布全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打桩等高噪声作业;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加强污水的收集、管理和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经环保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四、工程实施中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批复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请弥勒市环境监察大队加强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监察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