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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4301-85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5-01-0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云南湖泉圣仁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云南湖泉圣仁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报的《关于请求给予云南湖泉圣仁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请示》和红河州环境工程管理中心出具的《关于云南湖泉圣仁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红环管【2014】258号)收悉,经我局审查,对《云南湖泉圣仁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1、《环评报告书》基本符合环评导则要求,可作为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的依据,同意上报州环保局。

  2、该项目位于弥勒市湖泉生态园东岸南侧(湖泉湾1号),项目原为弥勒财富酒店建设项目,原酒店已编制过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红河州环保局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批复,由于受到行业前景的影响,建设单位经过对市场的充分调研,拟将酒店改造为医院。拟建项目按照“三级肿瘤医院”的标准要求进行改造,利用原弥勒财富酒店大楼和周围空地进行改建。总用地面积31561.28平方米,改造总面积为61096平方米,床位设置为400张,科室设置有内科、外科、化疗科、手术麻醉科、放疗科、影像科、核医学科、病理科、检验科、口腔科、消毒供应室、内镜科、生物治疗中心、整形美容科、体检中心、康复治疗科、中医科等17个科室。项目总投资120013.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4.7万元,占总投资的0.31%。2014年5月28日,云南省卫生厅以云卫医政发【2014】25号对该项目进行批复,即同意设置该医院。2014年10月8日,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弥发改备案【2004】0042号对该项目进行备案。

  3、项目周边均是住宅区,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设置施工时间,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环境影响。营运期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项目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措施,雨水经自建的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检验科、口腔科产生的废水经科室内自主收集预处理后与含菌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然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弥勒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5、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及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要严格分开,不得混堆。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和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然后交由红河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场进行处置,不得擅自买卖和随意处置。

  6、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7、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方可投入试运行,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当否,请示。

  (此件公开发布)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