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zsthjjmlfj/2024-00002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9-29
- 有效性有效
云南吉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肥生产项目一期工程(重新报批)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6136929、0873-6136242(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弥勒市温泉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邮 编:652399
项目名称 | 云南吉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肥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太平街道牛背村委会茶花山原吉成平板玻璃厂内 | 建设 单位 | 云南吉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文件 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云南吉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取得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7-532504-04-01-932531),2024年1月15日取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关于云南吉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肥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弥环审[2024]1号),同年1月下旬开工建设,后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拟增设1台4t/h生物质锅炉,对照《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肥料制造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项目新增生物质锅炉情形属于重大变动,故需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3000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8722m2,设置一条固态有机肥生产线及一条液态有机肥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固态有机肥10万吨(粉状5万吨、颗粒状5万吨)、液态有机肥700吨。目前固肥及液肥生产线已建设完成,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配料仓、锅炉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废气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机械设备的焊接烟尘、运输车辆的动力起尘。 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采取适时洒水降尘、加强道路清扫频次、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施工废气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二)施工期废水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内容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安装,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使用原吉成平板玻璃厂办公区的化粪池(15m3)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不外排,故施工期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施工期噪声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源强一般在85~95dB(A)之间,其特点为随机性、无组织性,不连续性和不规律性。项目夜间不施工,项目区周围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只要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加强管理、合理操作,同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噪声影响将得以控制;施工噪声对于区域噪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是短暂的,其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市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统一处置;开挖的少量土石方直接回填于厂区低洼地带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 ①废气 项目投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SO2、颗粒物及NOx经布袋除尘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后由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废气与粉碎、筛分、冷却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统一处理达标(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的限值要求)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经环评预测,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且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保护目标,故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区域大气影响不大。 ②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原吉成平板玻璃厂的化粪池(15m3)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初期雨水、锅炉排水经各自的收集池(各30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绿化施肥。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生活污水中进入化粪池处理,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故项目运营期废水均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固肥、液肥生产车间内的生产设备,噪声值约为70~85dB(A),采取合理布设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厂房隔音、绿植吸附等措施后,根据环评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且项目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点,故项目运营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废 项目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附近生活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置;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过滤渣、不合格产品及除尘器收集尘统一收集后直接回用于混拌工序;灰渣收集后作为肥料使用;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