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zsthjjmlfj/2024-00084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2-27
- 有效性有效
《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宇星钻石产业园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红河州弥勒市云南弥勒产业园区星田片区,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以水钻、烫钻生产为主,年产水晶钻石2.9万吨,二期建设一座CVD钻石培育中心,年产CVD钻石3.6万克拉。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见附件
纸质版报告存放于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F-15号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包括项目区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及社会团体可通过电话、书信、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箱:3811423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刚、18171761982、38114239@qq.com;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浩浩、18213539676、383907385@qq.com。
弥勒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