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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hzsthjjmlfj/2025-0004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5-0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梅子哨后备猪培育基地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情况、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梅子哨后备猪培育基地

建设单位: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弥勒市新哨镇猴街居委会梅子哨小组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02709.89m2,建设保育猪舍3幢,育肥猪舍6幢。饲养规模为年存栏生猪1.5万头,年出栏生猪3万头。同步配套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环保设施;公用工程包括养殖相关设施设备、电力设施、给水排水、道路、围墙大门、绿化隔离带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5331452140

通讯地址:弥勒市新哨镇猴街居委会梅子哨小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云南卓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师

联系电话:18288265692

电子信箱:932993353@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2199号云大生物2楼右后侧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征求意见稿公示止,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