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zsthjjmlfj/2025-00107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1-21
- 有效性有效
关于撤销红河州弥勒市西一镇新街子坝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公示
为适应城市发展新格局,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西一镇供水水源结构的实际变化,经研究,拟撤销红河州弥勒市西一镇新街子坝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撤销背景与理由
2020年3月弥勒市启动西一镇新街子坝塘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于10月取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云环函〔2020〕570号)。因新街子坝塘水源地仅依赖山泉水,补给单一,且坝体出现松动水源不断渗漏,水源水量长期不足,2023年以来出水量锐减,丰水期储水不足3000m³,无法满足当地居民日常供水。现计划将弥勒市滑石板水库作为新水源点,该水库水量稳定,水质较好,储水量19.48万m³,年取水量12万m³,能够替代坝塘水源地承担供水任务。目前,西一镇人民政府已启动滑石板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划定方案已提交至省生态环境厅待评审。
二、拟撤销保护区范围
本次拟撤销的弥勒市西一镇新街子坝塘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原划定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
水域:水库正常水位线高程2044m以下的全部水域范围,面积0.009km2。
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m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面积0.123km2。
二级保护区
水域:无。
陆域:一级保护区外整个流域,面积1.281km2。
三、征求意见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对本次撤销弥勒市西一镇新街子坝塘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宜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在公示期内向我们反馈。我们衷心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2月12日,共30日。
联系电话:宋飞 0873-6136472
电子邮箱:3807293371@qq.com
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所提意见请务必真实、客观、清晰。特此公告。
附图1 红河州弥勒市西一镇新街子坝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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