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zsthjjmlfj/2026-00040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4-2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沐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秧田养殖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由弥勒市沐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弥勒市沐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秧田养殖厂扩建项目”需要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等信息予以公开,现将本项目首次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弥勒市沐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秧田养殖厂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弥勒市新哨镇朗才社区下者母革小组;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猪场原占地面积约17741.96平方米,已设置两栋半猪舍,原有项目年出栏生猪4000头,本次扩建是在原有项目用地范围内扩大养殖规模,设计存栏5000头,年出栏10000头生猪,猪舍面积及基础设施不变,并完善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弥勒市沐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3-6181852;
联系人:高总;
电子邮箱:350322861@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1-68390637;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箱:146614149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下载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交或邮寄公众调查表,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表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466141493@qq.com,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前,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弥勒市沐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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