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zsthjjmlfj/2026-00042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4-2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源丰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由弥勒市源丰养殖场投资建设的“弥勒市源丰养殖场建设项目”需要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等信息予以公开,现将本项目首次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弥勒市源丰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新哨镇朗才社区则租小组(窝子地坡);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原有项目占地面积约0.694公顷,已建设1栋猪舍,年存栏生猪2000头,本次扩建预计在原有项目旁新增占地约14070.39平方米,增设两栋猪舍,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等辅助设施及粪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全厂预计年存栏生猪6000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弥勒市源丰养殖场;
联系电话:0873-6181364;
联系人:陈总;
电子邮箱:4377536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1-68390637;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箱:258149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下载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交或邮寄公众调查表,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表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2581499@qq.com,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前,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弥勒市源丰养殖场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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