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zsthjjmlfj/2026-00052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6-0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虹溪镇云洪养猪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由弥勒市虹溪镇云洪养猪厂投资建设的“弥勒市虹溪镇云洪养猪厂扩建项目”需要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等信息予以公开,现将本项目首次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弥勒市虹溪镇云洪养猪厂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红河州弥勒市虹溪社区老瓢山;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猪场原占地面积约13331平方米,已设置两栋半猪舍,原有项目年出栏生猪4000头,本次扩建是在原有项目用地范围内扩大养殖规模,设计存栏5000头,年出栏10000头生猪,猪舍面积及基础设施不变,并完善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
现有工程情况:现有工程已建内容包括猪舍、饲料房、水泵房、管理用房及其他辅助设施等,环保设施包括发酵床、粪污储存池、化尸池等,已于2020年6月12日完成了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备案号202053252600000152。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弥勒市虹溪镇云洪养猪厂;
联系电话:0873-6188162;
联系人:王总;
电子邮箱:1668458568@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云南凯风安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8-3397659;
联系人:杨工;
电子邮箱:31320537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交或邮寄公众调查表,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表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313205378@qq.com,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前,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弥勒市虹溪镇云洪养猪厂
202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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