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zsthjjmlfj/2026-00059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7-1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新哨翔和养猪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信息
一、概况
项目名称:弥勒市新哨翔和养猪场;
建设地点:弥勒市新哨镇路体社区居委会小路体居民小组;
基本情况:扩建后总占地面积0.9803公顷,其中新增占地面积为0.1787公顷。本次改扩建对现有2个猪舍进行设备设施的升级改造,猪舍面积不变。管理用房占地面积为250m2,本次扩建管理用房占地面积不变。本次扩建在现有占地上将原来的堆粪区和储液池进行改造,改造成1个300m2的堆粪场以及容积1200m3的沼液暂存池。本次新增设施农用地面积为0.1787公顷,在新增的设施农用地上新建黑膜沼气池。
二、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见附件1、附件2,也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查看报告书征求纸质版和公众意见表。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征求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弥勒市新哨翔和养猪场;联系人:何总;联系电话:13987394839;邮箱:/。
六、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0871-68390637;邮箱:379074849@qq.com。
七、公众参与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以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弥勒市新哨翔和养猪场
2026年7月13日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