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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3811-04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30
  • 有效性
    有效

弥环发〔2017〕137号弥勒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预核发《年产泡沫箱300万只标准箱建设...

  弥勒市启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年产泡沫箱300万只标准箱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申请》已收悉,根据红河州环境工程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年产泡沫箱300万只标准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核算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经我局研究,同意你公司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的申请,现批复如下:同意从弥勒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中预调配给你公司总量控制指标。即烟尘:0.171t/a、SO2:5.983t/a、NOX :4.48t/a。待你公司正式投入运营后,我局再根据验收实际情况,对预核发的总量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