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要求,我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设置为7个点,1类区1(弥勒市行政中心)个,2类区4(弥阳镇政府(城北)、弥勒市审计局(城中)、弥勒市中医院(城西)、云南国能煤电有限公司(城南))个,3类区1(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个,4a类1(弥勒市环境保护局)个,7-8月监测结果显示,1类区、2类区、3类区和4a类昼间、夜间达标率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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