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zsthjjmlfj/2025-00037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1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红府办发明电﹝2018﹞5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编制,包括引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7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弥勒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及建议,请与弥勒市环保局联系。地址:弥勒市温泉路中段;电话:0873-6136471;电子邮箱:mlxhbj 163.com。
一、概述
2015年12月30日,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弥勒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立弥勒市环境保护局,为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设五个科室,负责管理弥勒市环境监察大队、弥勒市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弥勒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处室职能情况,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和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规定,修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环境保护、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7年度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1条。
(二)公开法律法规一份《关于建设项目环保登记表手续办理相关管理规定的公示》;公示项目环评及项目验收48个,项目备案122个;公示环境应急预案24份;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督察、环境检测类信息354条。
(三)主动公开形式,包括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阳光弥勒、广播电视、实体专栏等。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7年对《弥勒市水体达标方案》、《弥勒市土壤防治方案》进行公示;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对云南省第三督察组督察红河州期间转办的8个案件办理结果进行了公示;在阳光弥勒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需根据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不断调整,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涉及所有科室及其他部门,涉及的科室之间缺乏沟通,与其他部门的交流不够及时,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质量。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局将着力落实以下改进措施:
1、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围绕弥勒市环保局各阶段的重点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间的沟通、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合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二)附件:弥勒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0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6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8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县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陈小勇 局长 | |
州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6 |
单位负责人:陈小勇 审 核 人:钟 磊
填 报 人:何小英 联系电话:6136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