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9-1344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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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04-17
- 有效性有效
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泸西分局共商弥泸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为加快推进落实弥勒泸西两地党委政府签订的弥泸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4月15日,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泸西分局在弥勒市召开第一次沟通协商会议,就弥泸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弥勒-泸西山水相连、文化相通、习俗相近,自古以来就是“接轨滇中、连接两广”的重要枢纽,推动弥勒-泸西一体化发展,符合省委、省政府建设“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符合州委、州政府“弥泸一体化发展”的安排部署,符合两地现实发展需要,加强两地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构建共建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发展格局,为打造红河州北部经济增长极、推动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保障。
会上,双方就近年来开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污染防治、环境监管执法等工作成效进行交流,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交换意见,相互提供可参考借鉴意见建议,对共性问题积极研究共同联合开展整治。
通过交流探讨,会议达成几点共识:一是要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落实弥泸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研究制定符合双方实际的方案;二是要建立沟通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各科室要加强协调对接,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污染防治及执法,每季度轮流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双方上次商讨合作事宜推进情况,并对相关合作计划进行修订;三是要建立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制定监测计划,对跨境断面定期开展联合监测,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四是要积极探索开展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共同研究提出项目申报计划,联合住建部门积极组织争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联合水务部门推动南盘江流域治理,力争项目建设列入“十四五”重点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