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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9-134405-08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5-1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第2季度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达标率100%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要求,我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设置为7个点,1类区1(弥勒市行政中心)个,2类区4(弥阳镇政府(城北)、弥勒市审计局(城中)、弥勒市中医院(城西)、云南国能煤电有限公司(城南))个,3类区1(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个,4a类1(弥勒市环境保护局)个,第2季度监测结果显示,1类区、2类区、3类区和4a类昼间、夜间达标率100%。(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徐增付)